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县委、县人民政府印发的《关于三都水族自治县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三党发〔2019〕2号)和《关于县级党政机构设置的通知》(三党发〔2019〕3号)精神,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的通知》(黔府办发〔2002〕38号)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刻制“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等10枚印章,废止“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等9枚印章。刻制的10枚印章自2019年2月1日启用,废止的9枚印章自2019年2月1日停止使用。
一、刻制的10枚印章
(一)三都水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二)三都水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
(五)三都水族自治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六)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
(七)三都水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八)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九)三都水族自治县生态移民局
(十)三都水族自治县外事办公室
二、废止的9枚印章
(一)三都水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二)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土资源局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工作局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五)三都水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三都水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局
(七)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库和生态移民局
(八)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九)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附件:1.启用印章(印模).pdf
2. 废止印章(印模).pdf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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