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有关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6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用足用活用好增减挂钩政策,充分发挥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收益支持脱贫攻坚、助推乡村振兴等作用,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用好用活增减挂钩政策积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实施意见》(黔府办发〔2016〕27号)、《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2018〕24号)、《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府办发〔2018〕48号)精神,充分释放增减挂钩政策红利,助力脱贫攻坚。
二、总体要求
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为中心,以全县脱贫攻坚工作为重点,推动永续性发展,从缓解全县城乡建设用地供需矛盾、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出发,以满足全县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需要为目标,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的布局和结构调整、优化用地结构,服务于脱贫攻坚、城乡统筹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大局,逐步建立和谐发展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良性循环体制,并补充“十三五”后期我县城乡建设用地规划指标缺口。
三、工作目标
(一)完成州下达的任务指标。完成州下达的2018—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2509.29 亩(其中:2018年完成470.77亩,2019年完成590.42亩,2020年完成1448.10亩),各镇(街道)任务指标分配见附件1。
(二)力争生产5050亩以上增减挂钩指标。在完成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复垦任务并归还相应省级贷款资金的基础上,最大限度向省、州争取增减挂钩周转指标,2018—2020年力争生产5050亩以上增减挂钩指标(包括省下达我县的2018—2020年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2509.29亩),各镇(街道)任务指标分配见附件2。
四、工作举措
(一)扎实推进节余指标跨省调剂。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切实抓好跨省域调剂节余指标任务落实,做好拆旧复垦实施方案编制及在线备案工作,按照“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的原则开展复垦工作,确保按要求完成节余指标生产任务。
(二)努力做大增减挂钩总规模。争取实现2018—2020年生产5050亩以上增减挂钩指标的目标,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加强指导和调度增减挂钩工作,统筹解决好旧房拆除和资金筹集等问题,确保增减挂钩工作有序推进。
(三)落实易地扶贫搬迁节余指标生产任务。结合省自然资源厅各年度下达我县调剂节余指标数,按照全县搬迁人口数量进行分配,各镇(街道)要根据分配指标。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还贷省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
(四)激发易地扶贫搬迁节余指标生产积极性。确保我县在2020年前全部完成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和易地扶贫搬迁还贷节余指标生产任务,非易地扶贫搬迁地块复垦也可以作为完成任务的途径,不局限于易地扶贫搬迁地块复垦。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为耕地并通过验收认定、复核的,在完成搬迁人口安置区耕地占补平衡的基础上,新增耕地指标可用于我县其他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省域范围内流转或参加补充耕地由国家统筹,所得收益归我县所有。加大力度实施其他增减挂钩项目获得的收益,全部用于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五)做好增减挂钩项目台账管理、信息报备及指标入库。县级各部门要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简化办理程序,除参加跨省域调剂的项目外,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应建立详细的拆旧区信息台账,并通过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将拆旧区信息备案。项目实施完毕,复垦后的农用地经县级验收、州级复核后,逐级申请增减挂钩项目(含节余指标)入库。
(六)切实规范节余指标流转使用管理。在省自然资源厅建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监测监管平台(含数据库)内,把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情况、复垦地类面积质量,以及节余指标入库、使用和流转等情况。县自然资源局要配合上级,积极做好节余指标流转工作,通过省级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进行流转。
五、组织保障
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项目实施组、技术保障组。成员名单及主要职责如下:
组 长:杨显龙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
常务副组长:谢小艺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杨忠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秀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吴泽凯 县委办公室督查专员
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泽波 县财政局局长
韦振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局长
饶文祥 县林业局局长
梁传江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局长
韦学俊 县水务局局长
潘家庆 县审计局局长
陈 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韦仕通 县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
韦族言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潘国清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蹇世伟 贵州省珠江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
主要职责:负责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全面工作;决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县级政策;统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保障;牵头协调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调剂工作。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杨忠实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承好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王泽波 县财政局局长
吴宗提 三合街道办事处主任
陈 飞 大河镇人民政府镇长
周凤乾 中和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晓敏 周覃镇人民政府镇长
韦荣都 九阡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廷富 都江镇人民政府镇长
杨先烈 普安镇人民政府镇长
主要职责:协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指导和监督相关部门及各镇(街道)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任务落实。
(二)项目实施组
组 长: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汪娟娟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江河 县发展和改革局(科技局)副局长
石海航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刘劲松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副局长
蒙祥晖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黎天伦 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雷登江 县林业局副局长
岑兴鸿 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
潘 莱 三合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胡和萍 普安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张仁昌 大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蒙泽荣 九阡镇人民政府人大主席
周从尧 周覃镇人民政府恒丰社区主任
王贵斌 都江镇人民政府副镇长(挂职)
潘建盘 中和镇人民政府副镇长
主要职责:负责按照州级审定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县级实施;开展规划设计及投资预算评审,监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招投标,组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验收等工作。
(三)技术保障组
组 长: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成 员:白如海 县财政局副局长(挂职)
胡光兰 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科科长
刘建国 县交通运输局工程科负责人
周跃举 县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负责人
王应周 县自然资源局规划科科长
谭朝喜 县自然资源局土地开发中心负责人
刘彦灵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自然生态科科长
岑忠忍 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人
覃良爽 县生态移民局工作员
覃祝奇 周覃镇人民政府规划办公室负责人
王光学 都江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周建勤 九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
陈 凯 普安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蒙永庆 中和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副所长
张仁军 三合街道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员
安健溢 大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员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协作单位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源调查、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编制,对拟选拆旧地块进行合规性审查;对项目施工单位进行全程监督管理,协调施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完成网上备案工作。
(四)成员单位职责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的责任主体,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主要负责人是增减挂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增减挂钩工作抓在手上,紧盯不放,要确保完成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和使用任务。负责配合项目实地踏勘,对复垦区土地权属进行摸底调查,做好复垦区群众矛盾纠纷协调工作;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负责项目区复垦耕地保护责任。
——贵州省珠江源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指标生产业主,负责委托具备开展增减挂钩业务工作的资质单位,编制易地移民搬迁增减挂钩拆旧区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投资预算审核、竣工测量、工程复核等;组织实施全县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地块的增减挂钩工作。
——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作为全县非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指标生产业主,负责委托具备开展增减挂钩业务工作的资质单位,编制非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拆旧区实施方案、规划设计编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投资预算审核、竣工测量、工程复核等;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工程施工、工程监理等;组织实施全县非易地扶贫搬迁拆旧地块的增减挂钩工作。
——县财政部门。负责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省级贷款资金的还本付息和资金使用管理监督工作,落实县级增减挂钩工作经费;负责项目投资预算评审(时限:提交送审资料于7日内出具报告)及筹集资金保障工程进度款的拨付;配合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规划设计评审,协助开展项目验收、报备等工作。
——县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非易地移民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规划、跨省域调剂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复垦安置方案、组织规划设计评审、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地踏勘和项目实施方案审查,组织项目实施;负责对易地移民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县级规划(方案)实施进行审查,复核易地扶贫搬迁宅基地复垦县级验收情况,验收非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并将节余指标逐级申请进入省级指标库。
——县生态移民部门。负责统筹协调易地扶贫搬迁旧房拆除工作,每月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旧房拆除进度、对应地点和搬迁人口等;配合业主单位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资源的摸底核查。
——县林业部门。负责出具项目区复垦后为林地的验收资料,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县水务部门。负责出具项目区复垦增设水利工程设施的验收资料,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县农业部门。参与本级增减挂钩项目宅基地复垦的验收、复核、抽查监督等工作;负责出具项目区复垦后为耕地的验收资料,并开展耕地质量评定(时限:提交申请7日内出具评定报告),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县交通部门。负责出具项目区复垦增设交通、道路设施的验收资料,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县发改部门。负责出具项目备案材料(时限:提交申请7日内出具备案存档材料)。
——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核实项目区是否占用生态红线、出具符合环保相关证明材料,配合做好项目选址踏勘、实施方案编制、规划设计评审、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等工作。
——涉及县直各部门按照现有职能承担相应工作职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收益管理。根据省级自然资源部门提供的当年调剂节余指标任务情况,按照20万元/亩的标准,通过上下级结算,从节余指标调入县、县划转调剂资金,用于归还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资金。来源于易地扶贫搬迁节余指标的跨省域调剂资金,由省级财政部门直接划转应归还的易地扶贫搬迁贷款部分,超出应归还贷款部分的资金全额返还县财政部门,统筹用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非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项目节余指标收益资金,由县级财政部门管理使用。
(二)加强政策宣传。各镇(街道)、县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新政策,让政策红利变“现”惠及百姓,助推脱贫攻坚。充分利用下沉干部的力量,在驻村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时加大增减挂钩宣传力度,尤其是做好参加易地扶贫搬迁农户的思想动员工作,在搬迁入住安置点后立即开展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镇(街道)要切实履行拆旧复垦的主体责任,县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对于未按要求完成搬迁户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任务的,以及在增减挂钩工作中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要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
附件:1.2018—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表
2.2018—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增减挂钩指标生产目标任务表
附件1
2018—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还贷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表 | |||||
地区 |
“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计划任务总规模 (人) |
2018年应完成的复垦任务(亩) |
2019年应完成的复垦任务(亩) |
2020年应完成的复垦任务(亩) |
总计应完成的复垦任务(亩) |
三都县 |
50119 |
470.77 |
590.42 |
1448.10 |
2509.29 |
九阡镇 |
7016 |
137.86 |
195.29 |
60.15 |
393.30 |
周覃镇 |
5663 |
43.88 |
18.54 |
209.48 |
271.90 |
大河镇 |
4445 |
64.94 |
0.00 |
154.72 |
219.66 |
都江镇 |
20186 |
224.09 |
15.44 |
740.23 |
979.76 |
三合街道 |
2974 |
10.51 |
125.69 |
136.20 | |
普安镇 |
2563 |
27.89 |
92.92 |
120.81 | |
中和镇 |
7272 |
322.74 |
64.92 |
387.66 | |
备注:按三都水族自治县搬迁总规模人数进行分配。 |
附件2 2018—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增减挂钩指标生产目标任务表 | ||||||||||||
三都县 |
2018年应完成的复垦目标任务(亩) |
2019年应完成的复垦目标任务(亩) |
2020年应完成的复垦目标任务(亩) |
总计应完成的复垦目标任务 (亩) | ||||||||
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非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非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非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非易地移民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 |||||
3000 |
470.77 |
2529.23 |
600 |
590.41 |
9.59 |
1450 |
1448.11 |
1.89 |
5050 |
2509.29 |
2540.71 | |
九阡镇 |
696.67 |
137.86 |
558.81 |
195.29 |
195.29 |
60.15 |
60.15 |
952.11 |
393.3 |
558.81 | ||
周覃镇 |
530.12 |
43.88 |
486.24 |
18.54 |
18.54 |
209.48 |
209.48 |
758.14 |
271.9 |
486.24 | ||
大河镇 |
461.91 |
64.94 |
396.97 |
9.59 |
9.59 |
154.72 |
154.72 |
626.22 |
219.66 |
406.56 | ||
都江镇 |
224.09 |
224.09 |
15.44 |
15.44 |
740.23 |
740.23 |
979.76 |
979.76 |
||||
三合街道 |
390.91 |
390.91 |
10.51 |
10.51 |
125.69 |
125.69 |
527.11 |
136.2 |
390.91 | |||
普安镇 |
287.67 |
287.67 |
27.89 |
27.89 |
92.92 |
92.92 |
408.48 |
120.81 |
287.67 | |||
中和镇 |
408.63 |
408.63 |
322.74 |
322.74 |
66.81 |
64.92 |
1.89 |
798.18 |
387.66 |
410.52 | ||
备注:根据我县增减挂钩后备资源调查成果、易地扶贫搬迁还贷增减挂钩节余指标生产任务进行分配。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