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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办发〔2019〕67号)关于推进农村危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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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

为消除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提高土地利用率,增加脱贫攻坚资源,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17〕41号)、《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中办发〔2018〕5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财政厅 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省民政厅关于印发2017年度全省农村危房改造精准服务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建村通〔2017〕119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通知》(黔府办函〔2019〕92号)等文件精神,决定推进农村危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拆除对象

按照应拆尽拆、不设上限的原则,对全县范围内闲置的农村危旧房进行拆除(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户危旧房拆除按三迁指发〔2018〕16号执行)。

二、工作职责

各镇(街道)负责做好群众思想动员、面积确认、协议签订、拆除前中后影像资料拍摄、资金兑现、危旧房拆除和宅基地证书收回注销工作,原则上由村级合作社组织开展。

县自然资源局及县土地整治储备中心负责指导各合作社开展危旧房拆除工作,尤其是加强面积确认、房屋拆除前中后影像资料拍摄、资金兑付流程等方面的培训和指导;对农村危旧房拆除地块的合规性、真实性审查,组织规划设计评审、项目县级初级验收、项目备案等;负责资金的拨付;按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要求和工作流程,统筹做好复垦复绿工作。

县财政局牵头、县国资金融局协助,负责资金融资筹措;县农业农村局、县生态移民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林业局等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做好相关支持配合工作。

三、时间安排

拆除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结束;2019年8月20日前,各镇(街道)必须分别上报10亩左右拆除任务。增减挂钩指标生产工作根据业务流程有序推进。

四、资金兑付

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全县农村危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的会议纪要》(三府专议〔2019〕66号)文件执行。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明确牵头领导,组建工作专班,深入各村开展全方位跟踪和指导,确保工作全面推进,按期完成任务。

(二)广泛宣传发动。各镇(街道)、县直各部门要整合各类载体资源,多角度宣传,全方位动员,力争形成家家知晓、户户支持、全民参与的良好局面。

(三)强化工作纪律。各镇(街道)、涉及各部门要强化工作纪律,适时跟踪问效,杜绝推进缓慢、落实不力、相互推诿行为,以严明的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扎实做好全县危旧房拆除工作,确保工作成效。

 

附件:1.协议书

2.信息档案表

3.危旧房图片(含建筑物、构筑物)

      4.危旧房拆除汇总表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14日

 


附件1

协议书

 

甲方:               (村级经济组织名称)

乙方:           (地址:     镇[街道]          组)

为消除农村危旧房安全隐患,改变村容村貌,经甲、乙双方自愿友好协商,就拆除乙方老旧房屋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将坐落于         (地名),宅基地面积为      m2的危旧房、宅基地面积为      m2的危旧附属设施进行拆除,并将其宅基地面积共      m2供甲方复垦复绿(权属依然归乙方所有)。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甲方将本协议进行公示7天,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按危旧房宅基地面积100元/m2、附属设施宅基地40元/m2的标准兑现拆除奖励给乙方。

三、奖励共计(人民币):       元。

四、从奖励兑现之日起15天内乙方将房屋内物品及所需房屋构件自行收集搬离。期满甲方将进行毁坏性拆除,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扰阻挠。

五、本协议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村委会一方。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2

信息档案表

编号:

户主姓名


身份证号


性别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镇(街道)              

是否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             □是        □否

家庭成员信息

序号

姓名

与户主关系

性别

身份证号

备注

1






2






3






4






5






危旧房情况

危旧房现状(含建筑物、构筑物)佐证影像资料另附页

拆除面积(m2

备注

宅基地



附属设施



合计












 


附件3

 

危旧房图片(含建筑物、构筑物)

(同一角度,拆除前、拆除中、拆除后的图片各一张,要求像素清晰,三张不同阶段的图片之间包含2/3以上的相似参照物)

拆除前

拆除中

拆除后

附件4

危旧房拆除汇总表

填报单位:

序号

户主姓名

村组

身份证号

拆除面积(亩)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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