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三合街道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
《三都水族自治县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领导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8月20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
实施方案
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是实现农村集体资产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筹管理和经营、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保障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利益分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举措。根据中央和省、州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工作程序
各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对组建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工作的领导,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落实人员组建工作专班,强有力推进工作开展。2019年8月31日前完成全县91个村(居)的股份经济合作社注册登记。要强化宣传培训、把握政策,让参与该项工作的镇(街道)干部、村组干部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充分了解中央和省、州、县的改革精神。严格工作程序,按照《三都水族自治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界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指导意见(暂行)的通知》文件要求的工作步骤,做好公示公开,完善各项工作。
二、确权确股资产,做好股权分配
(一)做好资产确认。在村民组(原生产队或自然村寨)清产核资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统计完成后,每一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家庭推举一名户代表,由清产核资工作组组织召开户代表会议,对纳入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设置和股份分配的资产进行确认。资产确认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必须有2/3以上户代表同意才能通过,并要求同意的户代表在确股资产清单确认书(附件1-1)上签字备案存档。在确认村级集体资产时,由村级股东代表大会确认,必须有2/3以上股东代表同意才能通过,形成会议记录,填写村级确股集体资产清单确认书(附件1-2)。
(二)做好股东过渡。在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代表会议时,对每户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成员形成决议(附件2),过渡为共同享有集体资产收益权利的股东。
(三)推选股东代表。以村民组(或自然村寨)为推选单位,每户确定一名户代表,召开户代表会议,推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股东代表名额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根据各组户数多少进行确定,原则上每个村股东代表名额总数控制在50至80人之间,根据各村总人数由村筹备组按股东户数多少分配到各村民组。各推选单位根据应选股东代表的人数,组织2/3以上的股东户代表开会推选,推选结果填写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推选确认书,以书面形式报告(附件4)筹备组,筹备组根据书面报告结果编制《股东代表花名册》(附件5)。
(四)编制股权改革实施方案,做好股权分配。在确权确股资产和股东的基础上,分别编制组级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附件6)和村级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附件8)。组级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必须经户代表会议2/3以上人员同意通过。村级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需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并形成决议(附件7)。在资产量化上,将集体资产按照每个村民组(或自然村寨)所有股东的情况来划分股份数,实行确权确股不确资,将确股的资产和资金采取档案化形式确定股东所占的股份份额分配给每一户股东。股权实行无偿配置,实行“一村一策”,原则上按照所有股东人数划分为成员股,每人一股;如果要设置另外增加的原始股、享受股等“其他股”,则将增加的股份数与股东人数进行合计,按合计总数来设置股份数,并且明确每一个股东在占有集体资产股份分配中的股份数和每一个股东家庭总的股份数,编制填写好股东及股份清册(附件3),张榜公示7天无异议后,股份清册移交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建档管理,并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股份登记信息,以户为单位打印颁发股权证。股权证填写信息须经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无误并签字后方可打印。
三、组建股份经济合作社
股份经济合作社以村(居)为单位组建,名称统一为“三都县××镇(街道)××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在村(居)党支部领导下开展工作。如村民组或自然村寨有较多独立资产的,可以设立组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合作社资产经营实行单独核算,收益分红由组级合作社股东享受,经营管理由村民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负责。
(一)筹备股东代表大会。主要工作为:
1.拟定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附件9);
2.提名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名单(附件10);
3.拟定选举办法(附件11);
4.起草筹备工作报告(附件12);
5.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送成立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请示(附件13);
6.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批复(附件14);
7.撰写主持词(附件15);
8.确定会议召开日期并发出通知,制作股东代表大会代表证,准备会议其他资料。
(二)召开股东代表大会。主要议程为:
1.村筹备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3.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4.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5.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
6.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公布分工情况,宣布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
注: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选举结果须报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三)申请注册
1.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后,向县农业农村局申请注册。
2.县农业农村局受理注册后,向合作社颁发国家统一的登记证书,合作社凭此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等,并开展经营管理活动。
(四)颁发股权证
股份经济合作社按照各村民组股东股份登记信息,以户为单位打印颁发股权证。
四、加强资料归档管理
新成立的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必须对筹建过程中的有关决议、会议纪要、章程、审批文件、股东清册、股份清册等重要资料进行全面整理,统一装订建档管理,为今后查阅和深化改革成果的转化利用打下基础。
五、探索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机制
实现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经营,是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一个重要目标。各镇(街道)、各村(居)要积极探索建立将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的社会服务管理职能与股份经济合作社对集体资产的经营管理职能剥离的相关制度,在村党支部的领导下,股份经济合作社全力做好集体资产经营运行和管理,让集体资产增值增效,经营收入保障公益金提留发展公益事业、保障公积金提留壮大集体经济实力、保障农民股东获得收益分红,让改革红利惠及广大农民股东,促进社会文明和乡村振兴。
附件:1-1. 村 组确股资产清单确认书
1-2. 村(居)确股资产清单确认书
2. 村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过渡为村股份经济合作
社股东的决议
3. 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及股份清册
4.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推选确认书
5.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花名册
6. 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7.关于《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
8. 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9.三都县**镇(街道)**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10.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人员候选
人名单
11.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12. 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工作报告
13.关于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
1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成立 村股份经
济合作社的批复
15.股东代表大会主持词
附件1-1
村 组确股资产清单确认书
2019年 月 日, 村(居) 组召开户代表会议,应到会代表 名,实际到会代表 名,符合规定人数。经会议表决,有 名代表同意,有 名代表反对,有 名代表弃权,代表同意数超过三分之二,对确股资产予以确认。
确股资产情况:
1.土地类资产,共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
(1)耕地 宗(条),面积 亩;
(2)林地 宗(条),面积 亩;
(3)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4)荒地 宗(条),面积 亩;
(5)滩涂 宗(条),面积 亩;
……
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2.商铺类资产:共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
(1)商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2)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3)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3.资金: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村 组村民户代表会议
年 月 日
代表签字:
附件1-2
村(居)确股资产清单确认书
2019年 月 日, 村(居)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到会代表 名,实际到会代表 名,符合规定人数。经会议表决,有 名代表同意,有 名代表反对,有 名代表弃权,代表同意数超过三分之二,对确股资产予以确认。
确股资产情况:
1.土地类资产,共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
(1)耕地 宗(条),面积 亩;
(2)林地 宗(条),面积 亩;
(3)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4)荒地 宗(条),面积 亩;
(5)滩涂 宗(条),面积 亩;
……
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2.商铺类资产:共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
(1)商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2)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3)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3.资金: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大会
年 月 日
附件2
村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过渡为村
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决议
2019年 月 日, 村(居) 组召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代表会议,应到会代表 名,实际到会代表 名,符合规定人数。经会议表决,有 名代表同意,有 名代表反对,有 名代表弃权,代表同意数超过三分之二,形成如下决议: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 名(名单附后)过渡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现予以公布。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户代表会议
年 月 日
附件3
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及股份清册
组 2019年 月 日
序号 |
户主姓名 |
总股份数 |
总股东数 |
户内股 东姓名 |
性别 |
与户主关系 |
身份证号 |
成员股 |
其他股 |
1 |
张三1(例) |
3 |
3 |
张三1 |
男 |
1 |
0 | ||
张三2 |
女 |
1 |
0 | ||||||
张三3 |
男 |
1 |
0 | ||||||
2 |
李四1(例) |
2.5 |
2 |
李四1 |
男 |
1 |
0.5 | ||
李四2 |
女 |
1 |
|||||||
3 |
王五1(例) |
4 |
王五1 |
男 |
|||||
王五2 |
女 |
||||||||
王五3 |
男 |
||||||||
王五4 |
男 |
||||||||
合计 |
附件4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推选确认书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
我村民小组(自然村寨)应推荐股东代表 名,经 年 月 日有选举权的股东户代表推选, × × ×、× × ×、 被推选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
参加推选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5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花名册
组名 |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 * * * |
||||||
* * * * |
||||||
附件6
村 组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一、清产核资情况
截止2019年 月 日,本组清产核资情况如下:
1.土地类资产:共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
(1)公路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2)水利沟渠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3)耕地 宗(条),面积 亩;
(4)林地 宗(条),面积 亩;
(5)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6)荒地 宗(条),面积 亩;
(7)滩涂 宗(条),面积 亩;
(8)广场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
具体情况详见本组集体资产清册。
2.商铺类资产:共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
(1)商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2)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3)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具体情况详见本组确股资产清册。
3.资金: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和股东过渡情况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数为 名,具体成员详见“ 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汇总表”。通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过渡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共有股东 名,具体股东详见“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及股份清册”。
三、股权设置及分配
本组集体资产股份设置分配方案为:
1.集体资产按“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实行档案量化管理,本组共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共有股东 名,共设置成员股 股,每名成员分配1股。
2.其他股权设置办法为:原始股 股,****股 股,股份分配按照以下方案:
组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
年 月 日
户代表签字:
附件7
关于《 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的决议
2019年 月 日, 镇(街道) 村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应到会代表 名,实际到会代表 名,符合规定人数,经会议讨论并采取举手表决方式,有 名代表同意,有 名代表反对,有 名代表弃权,代表同意数超过三分之二,形成如下决议:《 村集体资产股改实施方案》通过,现予以公布实施。
村股东代表大会
年 月 日
附件8
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
一、村级清产核资情况
截止2019年 月 日,本村清产核资情况如下:
1.土地类资产:共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
(1)公路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2)水利沟渠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3)耕地 宗(条),面积 亩;
(4)林地 宗(条),面积 亩;
(5)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6)荒地 宗(条),面积 亩;
(7)滩涂 宗(条),面积 亩;
(8)广场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
……
具体情况详见本组集体资产清册。
2.商铺类资产:共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
(1)商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2)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3)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
具体情况详见本组确股资产清册。
3.资金: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二、各组资产见清产核资登记表
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和股东过渡情况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数为 名,具体成员详见各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汇总表。通过召开村民户代表会议,过渡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共有股东 名,具体股东详见各组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及股份清册。
四、股权设置及分配
本组集体资产股份设置分配方案为:
1.集体资产按“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实行档案量化管理,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东共 名,共设置成员股 股,每名成员分配1股。
2.其他股权设置办法为:原始股 股,****股 股,股份分配按以下办法:*******************************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
年 月 日
附件9
三都县**镇(街道)**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2019年 月 日第一届第一次股东代表大会通过)
(参考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农村经济体制,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确保集体经济持续稳步健康发展,明晰集体资产产权,界定集体组织成员身份。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和管理,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我调节的良性运行机制,保障本经济组织集体和社员合法权益,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全称为三都县**镇(街道)**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地址:********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邮政编码:******
第三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镇(街道)党委、村(居)党组织的领导下,自觉接受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四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
第二章 组织职责
第五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履行下列职责:
一、经营管理属于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二、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其他资产;
三、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的资产和资金;
四、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五、为家庭承包经营提供服务;
六、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六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享有下列权利:
一、集体土地和其他集体资产的所有权;
二、由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经营管理的国家所有的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和收益权;
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管理内部事务;
四、拒绝不合法的收费、摊派或者集资;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七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组织章程;
二、保护集体所有的和依法确定由集体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产;
三、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四、实行资产与财务公开制度、接受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责任部门或社会中介组织的审计、接受组织成员的监督;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八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设股东代表大会、股东代表会议、董事会、监事会。
第九条 股东代表大会是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代表大会由年满 18 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股东代表组成。凡涉及股东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由董事会提出方案,经村 “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同意后,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十条 股东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审议、决定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未明确的情况特殊的公民是否具备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资格;
二、审议、决定征地补偿款分配、土地承包经营和其他涉及股东切身利益重大事项的方案;
三、审议、决定 1/10 以上有选举权股东提出异议的事项;
四、决定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及重大集体资产处置等事项;
五、选举或罢免董事会成员、董事长、监事会成员、监事会主席。
六、审议和修改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及以外的各项规章制度;
七、审议集体资产处置、投资、借贷、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的其他事项;
八、审议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
九、审议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十、审议土地承包、物业租赁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方案;
十一、审议年度收益分配方案;
十二、审议董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
十三、审议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的报酬和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其他主要经营管理人员的人选、资格、任期和报酬。
十四、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可以由股东代表大会审议的事项。
第十一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一般每年不少于两次。股东代表大会由具有选举权 2/3 以上股东代表参加,所作决定经到会人员的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经 1/10 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提议,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代表大会。
第十二条 股东代表大会由年满 18 周岁、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名股东代表及董事会成员组成,股东代表由各村(居)民组召开本组股东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代表名额分配情况为***组**名,…………,***组**名。
第十三条 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应公示 5 天。 股东代表大会实行“一人一票制”的表决方式,涉及投票表决时,一律不得委托投票。
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 30 日内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议:
一、1/3 以上股东代表提议;
二、监事会提议;
三、董事会认为必要的。
董事会在 15 日内无正当理由不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议的,村党组织、村民委员会或监事会可以在之后 15 日内主持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议。
第十五条 董事会是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常设的管理和执行机构。由 5 人组成,设董事长1 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3名。 董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以等额方式选举产生。 董事长主持董事会的全面工作。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副董事长主持工作。董事长无正当理由不履行职务、又不委托副董事长主持工作的,可由监事会提出罢免董事长的动议并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
第一届董事会成员产生,可以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 由村党组织向股东代表大会等额推荐董事会候选人建议名单。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18 周岁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拖欠集体资产的股东可自愿报名参选。 建议名单和自愿参选人名单,应统一核定并张榜公布。
第十六条 董事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召开股东代表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决议;
二、起草经济发展规划、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股东代表会议审议;
三、起草财务预决算、年度收益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
四、起草土地承包、物业租赁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并按决议组织实施;
五、起草集体资产量化处置,包括征地补偿款分配方案提交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审议;
六、拟定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修改草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
七、管理集体资产和财务,保障集体财产安全;
八、签订承(发)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监督、督促合同的履行;
九、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或股东代表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十、任命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总经理职务,总经理负责组织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执行董事会、监事会的决议(定),完成年度经营指标,对董事会及董事长负责。
十一、履行股东代表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七条 董事长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并主持董事会会议;
二、组织实施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通过的决议(定),并检查决议(定)实施情况;
三、代表董事会定期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四、代表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签订协议、合同;
五、提议或提名任命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总经理职务;
六、本章程规定或者董事会决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 董事会会议由全体董事出席,特殊情况可例外。有 2/3 董事提议可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 董事会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和“实名制”,所作决定须经与会董事的过半数赞成票通过,在赞成和反对票相等时,董事长在听取各种意见后有权决定。董事会实行会议记录制度,由专人负责记录会议情况,有关记录应完整准确并由与会者签名确认存档备查。 董事会的决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本章程规定或违反股东代表大会决议,致使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受到重大经济损失的,由赞成决策的董事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 监事会是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内部监督机构。由 3人组成,设主席 1 名、监事会成员2名,其任期与董事会相同。监事会主席负责监事会活动的组织召集工作。董事会成员之间、监事会成员之间实行回避制度,董事会成员、财会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监事会成员。
在第一届选举时,可以在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 由村党组织向股东代表大会等额推荐监事会成员;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18 周岁以上、没有违法犯罪行为、没有拖欠集体资产的股东可自愿报名参选。
第二十条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监督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财务活动,于每月 20 日前对上月财务收支的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并填写《理财报告书》,行使财务预决算初审权、财务开支监督权和不合理开支否决权;
三、检查监督集体资产的经营、招投标、租赁、流转等各项经济活动及合同的签订和履行;
四、受邀请列席董事会会议,反映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对集体资产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五、提议并在必要时按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召开临时股东代表会议、按本章程第十五条规定提出罢免动议;
六、受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的委托,查阅财务账目、会计报表和原始凭证等,并根据查阅情况就股东提出的事项作出必要的回复;
七、协助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以上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审计监督工作;
八、协助董事会做好民主理财和财务公开工作;
九、向股东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一条 监事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和需要邀请董事会成员和部分股东参加。监事会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行使职权,不得超越权限范围干扰决策机构、执行机构行使职权。 监事会实行会议记录制度,会议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并由与会者签名确认存档备查。
第二十二条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遵循下列准则:
一、遵守本章程、办事公道、尽职尽责、维护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依法保守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秘密;
三、不侵占、挪用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股东的资产;
四、不擅自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借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五、不擅自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债务担保;
六、不得将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必须遵守的其他准则。
第四章 股 东
第二十三条 股东资格界定遵循“依据法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 在**村(居)集体资产折股量化时,对**村(居)集体资产拥有股份并将其拥有的**村(居)集体资产股份入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承认本章程并承担相应义务的成员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东。
第五章 股份配置及流转
第二十五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股份按各组集体资产核查情况进行分别设置。
第二十六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向所有股东以户为单位发放股权证,作为股东享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的凭证。
第二十七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管理实行静态管理模式。即股东的股份以户为单位管理,对户内人口增减、分户等情况,不增减股份、不增减股东,只能享受原股东内股份。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可以质押。股份转让或赠与时,转让人或赠与人必须向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事由、受让人或受赠人、转让或赠与股份等内容,经董事会核准并办理转让或赠与手续。为预防纠纷,董事会有权要求申请办理股份转让或赠与的当事人提供由公证处出具的有关证明。
第六章 股东权利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年满 18 周岁的股东依法依本章程享有选举和当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代表、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
二、按照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行使表决权;
三、监督集体资产经营管理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按规定查阅财务会计报告、董事会、监事会或者股东代表大会的会议记录等;
四、按股份享受分红、集体资产处置分配和优先配股的权利;
五、享有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集体土地和其他资产的承包经营权;
六、对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份公开竞标的项目,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七、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二十九条 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执行股东大会、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定);
二、维护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法权益;
三、依法开展生产经营并履行合同;
四、按所持股份份额为限承担经营风险;
五、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条 股东代表大会和董事会的决议(定)如有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侵害股东合法权益的,股东有权依法向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以上有关部门举报。任何人不得阻扰和打击报复。
第七章 换届选举
第三十一条 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及股东代表的任期相同,每届任期为五年,可连选连任。任期届满后,应进行换届选举。
第三十二条 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选举结果就统一张榜公布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章 罢免、辞职、职务自行终止与另行选举
第三十三条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不称职,经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可对其提出罢免建议:
一、严重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
二、严重失职;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无正当理由不参与董事会工作或不履行职责。
第三十四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 1/5 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或者 1/3 以上股东户的代表联名,可以要求罢免不称职的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董事会应该在收到罢免议案 60 天内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进行表决。董事会逾期不召开的,村(居)党组织或村(居)民委员会可代为召开。
第三十五条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因身体健康状况及本人能力等原因,可以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并应召开股东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三十六条 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在任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并由董事会张榜公布:
一、死亡的;
二、转让或赠与其所持的全部股权的;
三、被判管制以上刑罚或决定执行劳动教养的;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
第三十七条 由村(居)“两委”负责组织和指导,对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因被罢免、辞职或职务自行终止而出现的职位空缺进行补选。
第九章 资产经营和管理
第三十八条 董事会应以效益为中心、以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为目标、加强对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资产的经营管理。
第三十九条 董事会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以及本章程规定的有关职权和程序,采取独资经营、股份合作、租赁、入股、拍卖、兼并等办法,进行资产的经营活动。
第四十条 董事会在资产发包、租赁时,应依法签订承包、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承租人收取承包金、租金。重大经济项目的承包、租赁、建设等,依照规定程序公开招投标。
第四十一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的交易应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并按照镇(街道)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二条 未经股东大会或股东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不得将集体资产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为其他单位、组织和个人提供经济担保。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拒绝任何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平调、挪用、侵占、截留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资产。
第四十三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做好各类资产的登记造册和归档工作。依照镇(街道)的有关规定,每年 3 月份对固定资产进行一次清查盘点。
第十章 财务管理和收益分配
第四十四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执行国家相关财务管理制度,遵照和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财务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收益分配、财务公开等管理制度。 依照镇(街道)的有关规定,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可以委托社会中介机构代理财务核算。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可设出纳 1 名、报账员 1 名,主要负责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日常收支及报账事宜。 会计人员或受托的社会中介机构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
第四十五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办理现金收付和日常转账等结算业务。
第四十六条 属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得的征地补偿费,原则上按经营收益进行分配。
第四十七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在分别提取20%的公益金和20%的公积金、 减除税金、 生产费用和管理等费用后按股分红。股红分配每年结算一次,分两期兑现,公益金用于村(居)及股份经济合作社公共事务、福利事业开支; 公积金用于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扩大生产经营。
第四十八条 股东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不履行相关经济处罚的,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从其股份分红中扣减代为履行。
第四十九条 对不执行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相关决议(定)的股东,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有权暂停(或取销)其一年(或几年)股份分红,其就得股份分红纳入公积金管理。
第五十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每月(季度)的财务收支单据必须经监事会审核并由监事会填写《财务报告书》 ,连同每月(季度)的财务收支情况张榜公布。
第五十一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财务公开制度,按上级有关要求设置社务公开栏、信息公开平台和意见箱,及时对社务、财务进行公开,接受股东监督。
第五十二条 股东对公布账目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存有疑问的,可要求监事会或董事会作出合理的解释,经解释后仍有怀疑要求查阅相关账目的,可由 10 名或以上股东联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委托监事会就有关账目进行查阅,查阅审核情况和结果应在公布栏张榜公布。
第五十三条 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其他主要经济管理人员的报酬,由董事会根据镇(街道)的有关规定提出具体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决定。
第五十四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和财务实行年度审计和换届离任审计。审计结果必须及时张榜公布并报镇(街道)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五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预决算管理制度。根据集体经济发展状况和日常事务运作经费情况,按照“量入为出、增收节支”的原则制定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第五十六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报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由监事会负责监督实施。 在执行过程中,如需对已表决通过的预算方案进行调整时,由董事会提出调整要求和作出合理解释并就调整内容提交股东代表会议重新表决,报镇(街道)主管部门备案。
第五十七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实行按股分红、量入为出、保障公平的分配原则。 年度收益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拟定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执行。
第十一章 合同管理制度
第五十八条 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民主议事程序签订合同,确保合同签订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十九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设立合同专管员,负责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同档案管理工作,实行专人专责。
第六十条 为保障村级集体资产利益不受侵犯,凡以集体名义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应及时将合同原件交合同专管员入册登记和归档保存,并将合同交会计或财务代理中介机构(复印件)和镇(街道)农村产权流转交易机构登记备案,日常使用均使用合同复印件。
第十二章 变更
第六十一条 本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由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报县农村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合并、分立、解散前,必须对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和清理债权债务。本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资产的处置方案,必须广泛征求股东意见并提交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十三章 附则
第六十二条 本章程自 2019 年__月__日经本届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之日起施行,并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备案。
第六十三条 修改本章程必须由董事会或者 1/10 以上有选举权的股东联名提出书面修改意见,经股东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由董事会起草修改方案提交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第六十四条 本章程在执行中若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抵触时,以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为准,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的规定进行修改。
第六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会。
附件10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首届董事会、监事会
人员候选人名单
1.董事会员候选人名单: 。
2.董事长候选人名单: 。
3.监事会人员候选人名单: 。
4.监事会主席候选人名单: 。
镇(街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
年 月 日
附件11
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一、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二、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由筹备组酝酿,村党组织审核,书面报镇(街道)审查后公布;
三、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应多于应选人员;
四、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实行无记名投票;
五、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同时进行,选票分开。董事会、监事会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六、根据章程,本届董事会成员为 名、候选人有 名,监事会成员为 名、候选人有 名;
七、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设计票人2名、监票人2名,当场唱票、计票,当场公布选举结果。
八、董事会、监事会成员选举,须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代表参加投票,赞成票达到投票股东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始得当选。候选人均达到三分之二的,按得票从多到少确定当选者。
附件12
村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工作报告
各位代表:
我受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委托,向大会报告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情况,请予以审议。
自2019年 月 日以来,我村成立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工作组、农村集体资产清理工作组、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并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顺利完成了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村集体资产清理和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工作。
我社共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名,过渡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 名。全社有土地类资产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公路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水利沟渠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耕地 宗(条),面积 亩;林地 宗(条),面积 亩;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荒地 宗(条),面积 亩;滩涂
宗(条),面积 亩;广场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全社有商铺类资产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商铺 个,房屋面积 亩,占地面积 亩;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全社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本社经村民代表大会决议,只设成员股,成员股以户为单位持有。股份配置按“确权确股不确资”的方式将资产实行档案量化,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 名,一员一股,配置 股。
本社经 个选举小组推选,现已产生股东代表,全社共有股东代表 名。
筹备组认真拟订了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草案),拟订了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数、选举办法(草案),并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批准,同意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根据本村各组资产组成情况,拟设立 、 、 ……分社。 分社有土地类资产 宗(条),面积(占地) 亩,分别为:耕地 宗(条),面积 亩;林地 宗(条),面积 亩;山塘占地 宗(条),占地面积 亩;荒地 宗(条),面积 亩;滩涂 宗(条),面积 亩;……。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分社有商铺类资产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别为:商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停车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市场 个,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分社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具体情况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分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 名,一员一股,配置 股。
分社有土地类资产共 宗(条),面积 亩;商铺类资产共 宗,房屋面积 平方米,占地面积 亩;现有资金 元(人民币),详见本村确股的集体资产清册。 分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共有 名,一员一股,配置 股。
筹备组认为,组建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完成,股东代表大会可以如期召开,筹备组提前向各位代表发出通知。
筹备组在筹备工作期间,得到了县、镇(街道)、村的大力支持和精心指导,在此,我代表筹备组表示衷心的感谢!
以上报告,请各位代表予以审议。
附件13
关于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我村已完成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界定、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与配置,推选产生了股东代表,起草了章程(草案),现申请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请予批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村党支部代章)
年 月 日
附件14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关于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批复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组:
你们于 年 月 日报来的《关于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成立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请及时召开股东代表大会,通过合作社章程,并按章程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开展好经营管理活动。
此复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年 月 日
附件15
股东代表大会主持词
各位股东代表:
三都县 镇(街道)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现在开始!请工作人员清点股东代表人数,…………(稍停),请报告人数,应出席会议的股东代表 名,实际到会代表 名,达到应到会代表数的三分之二,可以开会。
今天的会议分为两个阶段,共15个议程。
第一阶段会议由我主持,有六个议程:一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工作组负责人作筹备工作报告;二是通过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三是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四是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五是根据提名,选举产生首届董事会、监事会组成人员;六是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并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
下面分项进行。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筹备工作组 作筹备工作报告,大家欢迎!
会议进行第二项:首先请股东代表审议村集体资产股权改革实施方案;…………(稍后),下面进行表决:无异议的请举手、放下,有异议的请举手,(没有),全部通过;
会议进行第三项:审议通过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章程已发到各位手上,请认真阅读,提出意见和建议(7分钟);现在开始表决,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举手,全部通过。
会议进行第四项:审议通过董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首先由筹备工作组 宣读选举办法(草案);其次各位股东代表酝酿(2分钟);请各位代表表决,同意的举手,不同意的举手,弃权的举手;通过。
会议进行第五项:由筹备工作组组长宣读首届董事会、监事会提名候选人名单……,根据选举办法,请代表推选计票员2名,监票人2名……,计票员分别监票员是 。
请计票员、监票员到位,工作人员准备表箱,监票员统计代表人数,计票员发放选票。
主持人讲解选票填写规则,代表开始填写选票……,开始投票。
请计票员计票……
请监票人宣布投票结果:到会代表 人,发放选票 张,收回选票 张;董事会组成人员候选人得票情况,当选第一届董事会的人员名单是: 、 、 、…… ;当选第一届监事会的人员名单是: 、 、 、…… 。
会议进行第六项: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董事长和监事会主席。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工作组 同志组织,会议地点在 董事会临时会议室;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由筹备工作组 同志组织,会议地点在 监事会临时会议室;各组明确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请观摩的各位领导、嘉宾休息15分钟。届时还在此会场参加第二阶段会议。
(15分钟后)
第二阶段会议
地点:原会场
主持:
请各位领导、嘉宾、新闻媒体同志,及各位代表入场就座。下面由我主持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成立大会第二阶段会议。第二阶段共九个议程,下面分项进行。
会议进行第一项:请 宣布第一届第一次董事会、监事会选举结果及公布分工情况……。
(当选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届第一任董事长的是:
(掌声祝贺)、副董事长的是 (掌声祝贺),当选为监事会主席的是 (掌声祝贺);董事会、监事会人员的分工是……。)
这是一个开创新纪元的时刻,令人兴奋和鼓舞,希望新当选同志不负厚望,不辱使命,在新的征途再创辉煌!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祝贺!!!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 同志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颁发组织机构登记证书(掌声)。
会议进行第三项:请 同志为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授牌(掌声)。
会议进行第四项:由 村股份经济合作董事长向股东签发股权证书(掌声)。
会议进行第五项:由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聘任合作社第一任总经理,并发放聘书(掌声)。
会议进行第六项:由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董事长聘任合作社会计,并发放聘书(掌声)。
会议进行第七项:请合作社第一届第一任董事长发言(掌声)。
会议进行第八项:请 镇(街道)党(工)委书记 同志致辞(掌声)。
会议进行第九项:请县指导组 同志讲话(掌声)。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