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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办发〔2019〕7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管理使用涉农整合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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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规范优化资金管理使用审批和项目申报流程,明晰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执行,并抓好落实。

一、组建涉农整合资金专班

为加强涉农整合资金管理,组建三都县涉农整合资金专班,其专班成员如下:

组    长:杨显龙(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

常务副组长:谢小艺(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组 长:杨昌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莫履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杨忠实(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何客冈(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蔡秀鹏(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单位: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水务局、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局、县医疗保障局。

    涉农整合资金专班设在县财政局,与扶贫资金保障专班合署办公,专班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专班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各项具体工作,督促调度专班成员单位履职、项目推进及相关工作落实情况,成员单位具体工作职责:

县财政局:牵头统筹协调调度专班日常事务工作;根据要求提出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规模、资金安排方案,并送审报批;及时反馈审定的资金规模转交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项目计划清单;编制修改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并送审报批;做好涉农整合资金下达、监督管理、审核与拨付等工作;定期调度涉农整合资金管理使用及报账完成情况;定期对涉农整合资金闲置情况进行清理收缴,并提出安排意见报批;牵头对涉农整合资金使用进行绩效管理、绩效评价。

县审计局:负责对涉农整合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交办,并督促整改到位。

县发展和改革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部分)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以工代赈资金部分)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根据县财政局反馈审定的涉农整合资金规模、资金安排方案的要求,从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中提出项目计划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发展资金或主管其他扶贫资金部分)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农业产业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林业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林业产业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林业产业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交通运输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乡村公路、产业发展道路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道路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水务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水利发展资金项目(农村饮水安全、产业灌溉)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水利发展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申报、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绩效自评等。

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农村卫生健康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农村卫生健康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医疗保障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医疗补助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医疗补助项目申报、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绩效自评等。

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部分)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财政专项扶贫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部分)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农村通讯及农村电商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农村通讯及农村电商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体育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文化旅游扶贫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文化旅游扶贫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县教育局:提出全县各年度涉农整合资金教育扶贫项目清单;根据全县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牵头统筹协调安排调度全县涉农整合资金教育扶贫项目申报(项目设计、预算、申报建议书、实施方案的编制、评审论证、报批)、项目监督管理、资金报账、检查验收、决算审计、绩效自评等。

镇(街道)或项目实施单位:根据年度脱贫任务、补齐脱贫攻坚短板需求和资金投向要求,超前科学谋划设计涉农整合资金项目,并及时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按照项目库申报流程向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申报,将项目纳入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全县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下发后,按照项目申报流程向县直项目牵头统筹协调单位申报。项目批复后,及时组织实施和报账工作。

二、规范涉农整合资金专户管理

为使涉农整合资金得到更专业化、规范化的管理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同时优化资金拨付流程、提高工作效益,将原设在县扶贫开发办公室的“三都水族自治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专户”(简称“整合专户”)移交由县财政局进行统筹管理,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与县财政局做好对接,于2019年9月30日前完成移交。

三、涉农整合资金拨付和项目申报流程

(一)资金拨付流程。县财政局根据项目批复情况,结合财务手续要求将资金下拨到项目实施单位;项目实施单位根据财务手续要求,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合同约定等将资金支付给项目施工单位。

(二)项目申报流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编制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须资金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牵头单位)、资金监管部门(县财政局)和土地、规划、水务、环保、林业(涉及占用林地的不需要)等监管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研究立项批复;得到立项批复后,项目申报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项目实施方案须经项目涉及业务主管部门、资金主管部门(资金项目牵头单位)、资金监管部门(县财政局)审核,如产业扶贫项目涉及利益联结需由县扶贫开发办公室提出审核意见,项目实施方案通过以上部门审核通过后,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进行批复项目实施方案。

四、其他事项

(一)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中明确涉农整合资金使用于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生态护林员补助、医疗补助、贷款贴息、农业保险补助、培训生活补助、教育补助、就业补助等通过“一折通”直接补助到户的,不再走以上项目申报流程,财政部门根据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工作方案要求,结合财务手续要求直接给予拨付。

(二)年度涉农整合资金实施方案下发后,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在10日内完成项目立项批复、20日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批复。

(三)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批复的涉农整合资金项目,项目牵头单位、项目实施单位要按照批复要求抓好统筹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上级明确可整合但县级未统筹整合资金,且未明确到项目上资金,由涉农整合资金专班提交县人民政府研究统一安排使用。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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