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 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精神,新增下达我县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3000名。为尽快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三合街道、凤羽街道、普安镇、大河镇、都江镇、中和镇、周覃镇、九阡镇。
二、实施目标
切实建立和管理好林业生态护林员队伍,保障生态红线和生态安全。解决符合条件的3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成为林业生态护林员而实现脱贫,加上之前下达落实的1762名生态护林员指标,可有效实现5000余贫困人口脱贫。
三、指标分配
根据《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规定,坚持精准落地、精准到户、突出重点原则,以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为重点,结合各镇(街道)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安排。
三都水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指标分配表 | |||||
镇(街道) |
前期延续指标(1762人) |
2019年新增省级指标 (人) |
指标合计 |
备注 | |
中央指标(续聘) |
省级指标 (续聘) | ||||
三合街道(含凤羽街道) |
147 |
45 |
400 |
592 |
|
大河镇 |
129 |
55 |
350 |
534 |
|
都江镇 |
380 |
124 |
800 |
1304 |
|
中和镇 |
161 |
75 |
365 |
601 |
|
周覃镇 |
154 |
55 |
313 |
522 |
|
普安镇 |
124 |
37 |
400 |
561 |
|
九阡镇 |
185 |
62 |
372 |
619 |
|
县国有林场 |
29 |
-- |
-- |
29 |
|
合计 |
1309 |
453 |
3000 |
4762 |
四、选聘要求
选聘工作按照《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 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相关要求开展,在贫困人口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五、资金保障
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名生态护林员的补助,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明确的方式和标准予以保障,本次选聘工作不安排其他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精心谋划,把此项工作列入脱贫攻坚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选聘工作督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
2.《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
3.《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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