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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办发〔2019〕107号)关于做好2019年新增3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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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 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精神,新增下达我县2019年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指标3000名。为尽快做好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三合街道、凤羽街道、普安镇、大河镇、都江镇、中和镇、周覃镇、九阡镇。

二、实施目标

切实建立和管理好林业生态护林员队伍,保障生态红线和生态安全。解决符合条件的300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通过成为林业生态护林员而实现脱贫,加上之前下达落实的1762名生态护林员指标,可有效实现5000余贫困人口脱贫。

三、指标分配

根据《贵州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细则》规定,坚持精准落地、精准到户、突出重点原则,以贫困程度深、贫困人口集中的地区为重点,结合各镇(街道)森林资源分布情况进行安排。

 

 

三都水族自治县建档立卡贫困护林员指标分配表

镇(街道)

前期延续指标(1762人)

2019年新增省级指标 (人)

指标合计
  (人) 

备注

中央指标(续聘)

省级指标          (续聘)

三合街道(含凤羽街道)

147

45

400

592


大河镇

129

55

350

534


都江镇

380

124

800

1304


中和镇

161

75

365

601


周覃镇

154

55

313

522


普安镇

124

37

400

561


九阡镇

185

62

372

619


县国有林场

29

--

--

29


合计

1309

453

3000

4762


四、选聘要求

选聘工作按照《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 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相关要求开展,在贫困人口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按程序公开、公平、公正选拔录用。

     五、资金保障

 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3000名生态护林员的补助,依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明确的方式和标准予以保障,本次选聘工作不安排其他工作经费。

    六、工作要求

(一)县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精心谋划,把此项工作列入脱贫攻坚重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2019年新增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逐级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

(二)县林业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办等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选聘工作督导,确保选聘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9年省对市县均衡性转移支付增量资金的通知》(黔财预〔2019〕224号)

2.《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关于生态护林员选聘管理有关补充规定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0号)

3.《省林业局 省财政厅 省扶贫办关于开展2019年度省级新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生态护林员选聘工作的通知》(黔林湿函〔2019〕534号)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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