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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发〔2020〕8号)关于调整充实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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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充实三都水族自治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

及专项应急指挥部的通知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因县政府领导及其分工发生变化,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以下简称“总指挥部”)及2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专项指挥部”)进行调整充实,调整充实后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总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  指  挥  长:杨显龙  县政府县长

常务副总指挥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 总 指 挥 长:杨昌云  县政府副县长


莫履鹏  县政府副县长

杨忠实  县政府副县长

何客冈  县政府副县长

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杨秀举   县政府办主任

徐光彩  县人武部部长

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蒙泽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德丽  县政府办副主任

何孝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杨承好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吴功登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刘  欣  县武警中队政治指导员

蒙家佳  县融媒体中心副主任

韦振华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局长

韦  快  县教育局局长

刘  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刘  雄  县公安局局长

陆仁标  县民政局局长

潘朝国  县司法局局长

王泽波  县财政局局长

孟光晔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梁传江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局长

陈  骥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冉  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学俊  县水务局局长

赵正隆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覃志雄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局长

吴文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潘仕辉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唐合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韦仕通  县生态移民局常务副局长

饶文祥  县林业局局长

张文杰  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邹学永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李连荣  县气象局局长

王  达  人行三都支行行长

杨正刚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

会黔南监管分局三都监管组组长

总指挥部下设在县应急管理局,左秀光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定波、韦恒钊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一)总指挥部职责

总指挥部作为我县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统一领导指挥协调机构,负责研究部署、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分析全县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中的问题,履行县一般灾害以上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职责;按规定协调衔接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人民武装部民兵应急分队参与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应急救援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总指挥部下设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等2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防范、自然灾害防治和一般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二)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总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督促落实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工作部署,承办总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衔接州安委会、州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州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工作,统筹向各专项指挥部传达部署并督促落实州抗震救灾(防震减灾)指挥部、州森林防火指挥部、州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州减灾委员会等议事协调机构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工作要求;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巡查考核总指挥部成员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和各镇(街道)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负责事故调查、灾情收集汇总和信息发布工作;协调组织社会力量有序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人组织较大以上事故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安委会办公室、县减灾委办公室职责。

二、专项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总指挥部下设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等22个专项应急指挥部,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邹学永  县消防大队大队长

县消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韦恒钊、邹学永担(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县安委会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消防安全有关工作;牵头做好一般火灾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处置与灭火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安委会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韦恒钊担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应急管理有关工作;牵头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一般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徐光彩  县人武部部长

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江河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科技局)副局长

韦春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抗震救灾(防震减灾)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管理局,潘定波担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抗震救灾有关工作;配合上级应急指挥部分析研判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县有关部门和各镇(街道)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援救;协调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兵应急分队帮助参与抢险救灾;协调县外救援队伍的救援行动;指挥县内各级应急救援队伍开展抢险救灾;必要时,建议县政府请求州政府实施跨县(市)交通或无线电管制等紧急应急措施;承担其他有关地震应急和救灾的重要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县债务风险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泽波  县财政局局长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债务风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债务指挥部,王泽波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债务风险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较大以上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债务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县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张文杰  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金融风险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国资金融局,张文杰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金融风险应急管理有关工作;会同人行三都支行、县银监办等部门配合做好较大以上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辖区金融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县大数据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刘  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大数据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刘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大数据安全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大数据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大数据安全风险应急处置工作并提供技术支持;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县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覃志雄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局长

潘忠凡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旅游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县体育局),覃志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旅游行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旅游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旅游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提出队伍需求计划;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莫履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蒙泽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梁传江  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局长

潘忠凡  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生态环境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梁传江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生态环境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生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生态环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九)县文化文物场馆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覃志雄  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局长

潘忠凡  县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文化文物场馆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旅局(县体育局),覃志雄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文化文物场馆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文化文物场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文化文物场馆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昌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德丽  县政府办副主任

吴文富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公共卫生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吴文富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公共卫生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一)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刘  宇  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工信局(县商务局),刘宇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工贸行业安全生产应急有关工作;配合做好工贸行业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工贸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二)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忠实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承好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吴宗但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非煤矿山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非煤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三)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冉  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杨承官  县交警大队队长

县综合交通运输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冉旭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除道路交通以外(主要包括水上、铁路、邮政〔含快递〕等)的其他综合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综合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综合交通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四)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忠实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承好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潘定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自然资源局,吴宗但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地质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地质灾害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减灾委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五)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谢小艺  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指挥长:韦昌平  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雄  县公安局局长

左秀光  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县社会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郑磊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社会治安领域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社会治安领域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社会治安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六)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蔡秀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 指 挥  长:石昌雨  县政府办专职督学

冉  旭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韦春光  县公安局副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道路交通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韦春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七)县教育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昌云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德丽  县政府办副主任

韦  快  县教育局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教育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韦快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学校(含幼儿园)安全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教育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故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八)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何客冈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何孝辉  县政府办副主任

唐合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潘忠凡  县生产安全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

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唐合光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公共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确定应急处置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十九)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莫履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徐光彩  县人武部部长

蒙泽斌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  欣  县武警中队政治指导员

韦学俊  县水务局局长

潘定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水务局,韦学俊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协调指挥下,负责全县防汛抗旱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水旱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做好强降水防范和山洪灾害防御工作,督促指导城市防洪工作;承担水情旱情预警工作;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忠实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承好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吴宗但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饶文祥  县林业局局长

潘定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林业局,饶文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森林草原火灾应急处置工作;查明火灾发生原因、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处置与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情况;完成省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指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一)县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杨忠实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杨承好  县政府办督查专员

陈  骥  县住建局局长

韦恒钊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县建筑施工安全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住建局,陈骥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建筑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原因,确定应急救援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报送相关信息;完成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十二)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莫履鹏  县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蒙泽斌  县政府办副主任

潘定波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李连荣  县气象局副局长

县气象灾害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李连荣兼任办公室主任。

工作职责:在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协调下,负责全县气象灾害防治有关工作;配合做好一般以上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各镇(街道)、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及其有关部门做好较大及以下气象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查明影响范围等情况,确定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方案;向总指挥部和县减灾委报送相关信息;完成省州相关指挥机构和县委、县政府及总指挥部安排的其他工作。

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及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各办公室所在单位代章。因领导机构人员工作岗位调整,由相应接替人员担任,不再另行文通知。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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