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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府办发〔2020〕61号)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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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县金融机构:

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613日



2020年三都水族自治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

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59号)精神,根据州处非办工作要求及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全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推动形成政府全面发动、社会广泛参与、持续协调发力的宣传工作格局,切实提升人民群众风险防范意识,全力维护我县经济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驻县金融机构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对机关、工厂、学校、家庭、社区、村寨等重点领域,集中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营造防范非法集资及打击金融放贷领域涉黑涉恶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提升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建立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传播矩阵,充分发挥新媒体发布信息、政策解读、回应关切、政民互动、线索举报功能,提升知识普及,力争做到用宣传教育群众,用宣传降低发案,用宣传遏制犯罪,弘扬社会正能量。

二、工作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即日起至614日)

1.提高思想认识

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及本《方案》认真安排好本次宣传教育活动,务必突出重点、职责明确,积极部署宣传相关准备工作,确保宣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明确主体责任

牵头单位:县处非办(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县处非成员单位):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人民银行三都县支行、黔南银保监分局三都监管组、县融媒体中心(县广播电视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信访局、县教育局、县审计局、县税务局。

各驻县金融机构:中国人民银行三都水族自治县支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都水族自治县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支行、中国农业银行三都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都县支行、贵州三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贵州三都富民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各镇(街道):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在所在地结合实际进行宣传,将宣传活动下村到户。

3.后勤物资保障

此次宣传活动物资为宣传手册、环保袋、宣传视频,有需要的部门需自行前来领取。

地址:三都县县府路人才公寓一楼(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

(二)宣传教育阶段(6月15日—6月30日)

1.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宣传平台

一是6月15日,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驻县金融机构同步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及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活动,活动主题为:“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打击非法集资,三都在行动”,宣传口号为:“远离非法集资,拒绝高利诱惑”“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二是县直各有关部门、街道办事处(社区)、乡(镇)、各驻县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发挥主流媒体作用,将主流媒体渠道与新媒体宣传渠道相结合,做好6月集中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户外LED屏、广播电视、报刊杂志、公交、出租车等媒介功能,全面投放防范非法集资宣传视频、宣传口号及防范知识(全年投放宣传时间不少于6个月)。三是各驻县金融机构要将宣传工作作为业务推广的抓手,将每个营业网点打造为宣传阵地,主动帮助群众认清合法金融产品和非法金融产品的区别。

2.组建基层宣传队伍,构建宣传阵地

一是各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县金融机构要充分发挥扶贫工作网格化管理优势,鼓励和发动驻村干部、金融机构人员等成为宣传员,灵活运用走家串户、组织学习、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宣传活动。二是街道办事处要结合自身优势,充分发动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基层力量,建立社区网格化宣传阵地,对社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城乡接合部等非法集资易发地区,车站、广场、市场商区、电梯间等人流量较大区域,充分利用户外广告牌、社区宣传栏等媒介,全面加大宣传力度。三是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驻县金融机构要做好宣传氛围营造工作,突出重点领域,聚焦网络借贷、私募基金、养老服务、教育培训、虚拟货币、区块链、电子商务等行业,注重防范利用疫情、复工复产等噱头开展非法集资的行为。针对重点人群,着力加大对老年人、青年学生等群体的宣传力度,根据不同受众的认知特点和接受习惯,深入机关、企业、高校等开展宣传,引导干部职工、广大群众认清投资风险、厘清投资渠道、树立合法理性投资理念。

(三)总结报送阶段

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各驻县金融机构要明确专人负责,进一步推动落实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总结,及时归纳针对性强、社会效果好的经验做法,将宣传活动简报、开展情况(包括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措施建议)及附件《2020年三都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表》于7月3日前报送至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联系人:韦爽;邮箱:644251341@qq.com)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推动宣传教育工作落细落实,全面提高我县宣传工作常态化、制度化水平,各部门要统筹协调,切实加强对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的组织和领导,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把风险防控。将防范非法集资宣传与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有机结合,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宣传内容必须符合党和国家政策,不得擅自发布代表个人观点、意见及情绪的言论,不得发布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截图、图片或视频。

附件:2020年三都县防范非法集资暨金融放贷领域扫黑除恶宣传教育活动情况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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