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高考临近,为防止噪声污染,确保全县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2020年高考期间,我县县城区将严格禁止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及范围
(一)2020年7月6日12:00—7月9日10:00期间,县民族中学、县高级中学(县第二中学)、县猴场独立示范性实验学校(高平凤凰实验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噪声污染。
(二)2020年7月9日12:00—17:00期间,县民族中等职业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禁止噪声污染。
二、禁止行为
(一)除抢险、抢修外,禁止进行各类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二)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三)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三、联合执法
高考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文化旅游等部门应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投诉举报
为方便市民投诉举报,设立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0854-3922715、县公安局110。
特此通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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