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各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融资平台公司实体化转型实施方案的通知》(三党发〔2019〕24号)文件,明确县管二类企业4家(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都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三都水族自治县星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进行设置。按照“功能清晰、同业整合、抢抓机遇、做大做强”思路,进一步构建以资本和产权为纽带的母子公司体制的企业集团模式,以授权经营的各专业化分工、分类经营的各专营公司为子公司,形成“1+N”的国有集团公司模式,进一步助推公司转型发展,提高国有资本运作效益,根据经营业务需要,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调整部分县管二类企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情况
(一)保留2家县管二类企业。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利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贵州三都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仍保留为县管二类企业进行管理。
(二)调出2家县管二类企业。三都水族自治县星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县管二类企业进行管理。
(三)调进2家县管二类企业。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贵州民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县管二类企业进行管理。
调整后我县仍然保留4家县管二类企业,公司党的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将根据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二、授权管理情况
(一)贵州民生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不再作为贵州三都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的子公司,县人民政府授权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履行出资人职责。为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直属国有企业。
(二)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县国资金融发展服务中心管理的县管二类企业。县人民政府授权贵州三都新型城镇化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全权代管三都水族自治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本监管职责。
(三)三都水族自治县星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不再作为县管二类企业。县人民政府授权贵州省珠江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全权代管三都水族自治县星月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履行国有资本监管职责。
(四)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作为县管二类企业,明确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相对独立运行,重大事项可以参照县管二类企业直接向县国资监管部门报告。
(五)调整后各县管二类企业及时制定转型发展方案按程序报批。
三、县管二类国有企业组织构架
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县管二类国有企业设立公司党的组织、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
(一)党的组织。公司建立健全党领导下的董事会议事决策机制,公司根据相关规定设置公司党委会或党支部。设公司党委会的由5—7人组成,党委书记1人(由董事长担任),副书记1人(由总经理担任),党委委员3—5人(由监事会主席、董事会成员等担任)。
(二)董事会。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1名职工董事由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余董事按干部管理权限程序委派。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副董事长由出资人按照县批准人选从董事会成员中指定。
(三)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监事2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其他监事按《公司法》规定产生。监事会设主席1名由县人民政府委派,监事2名由出资人指派。
(四)经理层。经理层由4人组成。设总经理1名(副董事长兼任),副总经理3人(其中1人兼任财务总监,由出资人委派)。
(五)其他高管。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设相关高级管理职位。
(六)内设机构。原则上公司内设机构不超过7个,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批准内设机构可进行增减。
公司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按相关规定设立。
四、其他
上述县管二类企业为首次认定,母公司合并报表年利税3000万元以上可以按一类国有企业待遇进行管理;子公司年利税1000万元以上可以按照二类国有企业待遇进行管理。公司连续两年年利税不足1000万元的将调出县管二类企业系列。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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