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三都水族自治县“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工作实施方案(试行)
为贯彻落实《贵州省推进政务服务“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要求,推动“一件事”多事项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更高水平的“全省通办、一次办成”,
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公民出生、教育、养老、看病就医、死亡这一生命周期,将办理事项从涉及多部门事项整合为一件事,打通部门壁垒,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的联动机制,有效解决群众办事来回跑、多头跑、材料反复提交等问题,最大限度实现办理时限、办理环节、办理材料的“应减尽减”,切实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人民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满意度。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工作的顺利开展,把通办工作落到实处,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王伟超 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
副组长:杨昌云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宋剑涛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成员:杨秀举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王宇轩 县教育局局长
陆仁标 县民政局局长
潘朝国 县司法局局长
李洁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凤乾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李延波 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闵江 国家税务总局三都县税务局局长
周晚霞 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
陈新春 县人民医院院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周晚霞兼任办公室主任,潘洪喜、杨燕红、潘显愿、韦景象、陆艳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工作协调、资料归集和宣传报道等相关工作。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县人民医院做好窗口的设置和人员的配备工作,确保“生、学、老、病、亡”一件事通办有效落地。
三、办理地点
(一)县人民医院,设置“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
(二)县政务服务中心,分别设置“教育”“养老”“看病
报销”“亡后”一件事通办窗口。
四、办理事项及流程
(一)出生一件事通办(牵头部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部
门:县人民医院、县公安局、县医疗保障局)
1.办理对象:在县人民医院出生的新生儿(限一孩、二孩)
2.办理事项:一孩、二孩生育服务登记、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医疗保险参保档案登记、户口登记。
3.申请材料: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父母的书面申请、新生儿及父母户口本、公民办理户籍业务申请表。
4.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县人民医院“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进行申请;
(2)“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并办理出生医学证明;
(3)“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将公民办理户籍业务申请表、新生儿父母户口本复印件、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推送至县公安局窗口办理入户登记;县公安局窗口将新生儿父母户口本复印件推送至县医疗保障局窗口进行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将有关数据推送至税务部门(限有在三都交纳城乡医疗的人员);
(4)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县公安局将结果反馈至“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
(5)“出生一件事”通办窗口出件送达。
(二)教育一件事通办(牵头部门:县教育局)
1.办理对象:三都籍适龄儿童、青少年
2.办理事项:学籍证明、转学、休学、复学、助学贷款
3.申请材料:身份证、转学申请表、休学申请书、县级医院以上疾病证明或传染病证明、住院结算单、复学通知书、复学审批表、助学贷款申请表、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学生证、家庭贫困证明。
4.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一件事”通办窗口进行申请;
(2)“教育一件事”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3)“教育一件事”通办窗口后台办理;
(4)“教育一件事”通办窗口出件送达。
(三)养老一件事(牵头部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办理对象:三都县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用户。
2.办理事项:缴费年限核定、养老金待遇计发、退休证办理。
3.申请材料: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主管单位退休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复印件、退休(职)审批表、退休(职)汇总表、个人档案材料、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彩色一寸免冠近照(三张)。
4.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养老一件事”通办窗口进行申请;
(2)“养老一件事”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3)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后台办理;
(4)“养老一件事”通办窗口出件送达。
(四)看病报销一件事(牵头部门:县医疗保障局)
1.办理对象:三都县县域内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
2.办理事项: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
3.申请材料:在异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先行垫付医疗费用,待完成报销后返还。报销需要提供的材料为:住院发票、出院记录、住院费用总清单、身份证或户口本、农村信用社卡或存折复印件、(医疗救助)三都农商行开户银行卡复印件、报销补偿结算单、出院小结。
4.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县政务服务中心“看病报销一件事”通办窗口进行办理;
(2)“看病报销一件事”通办窗口工作人员进行初审;
(3)县医疗保障局窗口后台办理;
(4)“看病报销一件事”通办窗口出件送达。
(五)亡后一件事(牵头部门:县民政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
1.办理对象:在殡仪馆火化三都籍人员的家属。
2.办理事项:死亡注销、殡葬服务、申领抚恤金、申领遗属生活补助费、法定继承、遗嘱继承。
3.申请材料: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死者户口簿、《申领参保死亡人员养老待遇相关待遇承诺书》、《黔南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丧葬抚恤及遗属待遇申领表》(2份)、委托书、领取人一寸近期免冠照(2张)、申领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农行卡号或复印件、继承人的身份证以及户口本、被继承遗产的财产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死亡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
4.办理方式
(1)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万家山殡仪馆办理殡葬服务,
并进行信息登记;
(2)万家山殡仪馆将信息传送到县政务服务中心“亡后一件事”通办窗口;
(3)“亡后一件事”通办窗口将死亡证明、死者身份证、
死者户口簿推送至县公安局窗口办理死亡注销;将死亡证明、 《申领参保死亡人员养老待遇相关待遇承诺书》、火化证、《黔南州企业养老保险参保职工丧葬抚恤及遗属待遇申领表》(2份)、户口簿、委托书、领取人一寸近期免冠照(2张)、申领遗属生活补助人员农行卡号或复印件推送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窗口办理申领抚恤金和申领遗属生活补助费;将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被继承遗产的财产证明、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代位继承人或转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及其与死亡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证明、被继承人的有效遗嘱推送至县司法局窗口办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
(4)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司法局将结果反馈至“亡后一件事”通办窗口;
(5)“亡后一件事”通办窗口出件送达。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一件事通办”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县重点改革工作来抓,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具体协调、亲自抓促。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部门要将各项任务落实到岗、量化到人,压实责任,坚决杜绝推诿扯皮、敷衍应付的现象发生。
(三)加强联动,全力配合。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无缝对接、协同联动机制;责任部门要服从工作大局,立足职责分工,主动配合牵头单位,认真做好各项工作。由卫健局负责指导县人民医院做好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民政局负责指导殡仪馆做好窗口设置和人员配备等工作,确保“一件事通办”工作扎实开展,有效落实。
(四)如遇特殊情形,回原渠道办理,未尽事宜由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1.“出生一件事”通办流程图
2.“教育一件事”通办流程图
3.“养老一件事”通办流程图
4.“看病报销一件事”通办流程图
5.“亡后一件事”通办流程图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附件4
附件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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