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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潘永魁同志挂任职的通知(三府任〔2021〕1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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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三干任202161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潘永魁同志挂职任三都凤羽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该同志挂职时间为6个月,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挂职期间若因工作岗位调整需提前结束挂职的,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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