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页面: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公报 >> 2021年 >> 2021年第2期 >>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三府办发〔2021〕13号)
  字号:[ ]  [关闭] 视力保护色: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工作部门、企事业单位,县国储林项目指挥部办公室: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十六届县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1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及

林木收储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决落实中央、省、州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依据《国家储备林建设规划(2018-2035 年)》,结合三都县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林地、林木资源现状,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全力实施乡村振兴、大数据、大生态三大战略行动。建设结构科学、优质高效、功能匹配的国家储备林,全面提高生态环境和森林质量,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与木材安全,奋力开创百姓富、生态美的灵绣三都新未来。

二、国储林项目建设的重要意义

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是纵深推进林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抓手,是精准提升森林质量的重要工程,对推进我县林业现代化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巩固脱贫成效、实施乡村振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维护我国木材安全保障。生态安全是国家安全体系的重要内容,木材安全与生态安全密切相关。我国木材生产总量不足,结构性短缺,木材自主供给能力弱,难以在短期内解决。贯彻中央战略部署,建立国家储备林制度,科学实施国家储备林项目,从长远上解决木材供给后劲不足的问题,是维护我国木材安全的基础保障。

二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提高我县森林质量。通过国储林项目建设,采取人工林集约栽培、中幼林抚育、现有林改培等措施,营造和培育短周期工业原料林、中周期速生丰产林、长周期珍贵树种和大径级用材林等多功能森林,形成复层异龄混交林林分,提高木材产量和质量,增强高品质木材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

三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增强生态效益通过开展集约人工林栽培、现有林改培等经营措施,大力培育综合生态功能较强的多功能用材林,逐步提升县域内各级流域森林保持水土、涵养水分、固碳减排、调节域小气候的能力。林木每生长1立方米蓄积量,平均可以吸收1.83吨二氧化碳,释放1.62吨氧气,从而提高负氧离子的含量,让成熟森林土壤有机碳持续增加,具有较大的碳汇功能同时,对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濒危物种,对于人类后代和科学事业发展都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

四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工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共同发力的项目建设经营管理和管护方式。村支两委和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发动群众、开展宣传、调解纠纷,负责本村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负责组织农户参与项目建设务工等,全程参与本村涉及的国储林项目建设。按照我县推行的党建+公司+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在开展工作中享受项目经营期一定比例的利润分红,切实壮大村集体经济。

五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巩固脱贫成效。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不仅让群众得到林地流转费和林木收储费,而且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造林、抚育、管护、采伐和林下经济种植、养殖等需要大量的劳动力,可解决当地农户和部分移民搬迁群众务工就业问题,对提高建档立卡农户、边缘户和搬迁群众家庭收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具有重要的意义。

六是开展国储林项目建设,有利于绿水青山变金山银山。利用20%的建设资金发展林下经济,形成以短养长的项目布局,让参与的农户得到增收。同时,利用我县丰富的森林资源和负氧离子高的自然环境,开发森林旅游、森林康养等一批新业态,吸引更多的城市人口到三都旅游、度假、养老等,把生态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让绿水青山变为金山银山。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

根据《贵州省林业局关于下达贵州省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任务计划的通知》(黔林营函〔2019253号)和《黔南州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下达2021年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任务的通知》黔南国储林办20211号)文件精神,省下达我县国储林项目建设总任务为26万亩。其中,第一期任务为20万亩,项目计划投资15.79亿元,拟向银行贷款12.5亿元,拟自筹资本金3.29亿,合三都实际,项目分五批实施,即第一批2.3万亩;第二批6万亩;第三批5万亩;第四批4万亩;第五批2.7万亩第二期任务为6,项目计划投资5.2亿元,拟向银行贷款4.1亿元,拟自筹资本金1.1亿元。

项目建设内容有:现有林改培、中幼林抚育、林下经济、林区道路建设、森林防火设施建设等。现有林改培主要包括间伐、补植等;中幼林抚育主要包括间伐、修枝、除草割灌、施肥等。补植树种主要有楠木、红椿、榉木、南酸枣、红豆杉等。项目区涉及1个国有林场、62街道。项目由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统称“县林投公司”)作为业主实施建设。

、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补助标准

(一)林地流转

流转年限:流转年限为30年。若承包期限不足30年,林地流转协议到期后,根据政策顺延。

流转方式:实行林地经营权流转(林地租用)。

流转费用标准凡国储林项目流转的集体林地、农户承包经营的,建设期内(统一为5年),即第1-5年的林地流转费为100/·年(不含林木等附着物)。在经营期内,即第6年开始至30年期满,林地流转对象以林地入股的方式参与县林投公司经营享受利润分红。属于国有林地的,实行承包有偿使用,承包年限和承包费标准参照集体林地流转的期限和费用标准执行。

流转费支付方式:属于国有林场与村组集体及农户联营造林地,林地流转费由县林投公司拨付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直接拨付给涉及的村组集体和农户;属于镇级林场林地,林地流转费由县林投公司拨付给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属于村组集体和农户承包经营林地,林地流转费由县林投公司拨付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到具体涉及村组集体和农户;属于国有林地,承包费由县林投公司直接拨付给县国有林场。完善林地流转手续,银行放款到位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前5年林地流转费。

(二)林木收储

收储方式:由县林投公司一次性购买。

价格依据:国有林场、集体林地、农户承包林地的林木收储价格,均由双方委托第三方公司实地调查、评估确定,第三方公司评估费用由县林投公司负责解决

支付方式:属于县国有林场的林木,由县林投公司按第三方评估价一次性支付给县国有林场;属于国有林场与村组集体及农户联营造林地的林木,由县林投公司按第三方评估价一次性支付给县国有林场县国有林场按与村组及农户原签订的联营造林协议(合同)确定的比例分配支付(款项付清后,原合同终止);属镇级林场的林木,由县林投公司按第三方评估价一次性支付给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属于村组集体和农户(含大户、联合承包户)承包经营林地的林木,由县林投公司按第三方评估价一次性支付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再由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发放到具体涉及的村组集体和农户。完善林木收储手续,银行放款到位后,三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林木收储费。

、利益联结方式

以盘活搬迁群众“三块地”、巩固脱贫成效和乡村振兴为重要抓手,深入推行“党建+公司+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户”的利益联结模式。具体合作模式:县林投公司负责出资对项目进行建设经营管理;村级党组织负责发动群众,做好宣传,调解纠纷,抓好林地流转的调查摸底工作;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具体负责本村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组织农户参与项目管理管护、项目务工、森林防火等工作;农户负责用林地入股参与经营,并做好项目的管护、森林防火等工作

项目经营期(包含木材间伐、林下经济、林下康养、森林旅游)所得的净利润(扣除生产成本和所有税费)按县林投公司占70%、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占5%涉及收储对象占25%的比例进行分配。在建设和经营期间,造林、抚育、管护、采伐和林下经济种植、养殖等所需要的劳动力,优先考虑项目区林地流转的农户特别是低收入的农户,着力解决当地农户务工就业问题,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六、工作步骤

第一步:县级国家储备林项目指挥部组织召开国家储备林项目工作启动会,安排布置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

第二步:实施方案编制单位区划落实国家储备林建设小斑界线,并形成成果图(含坐标2000的数据)移交县林业局。

第三步:镇(街道)、村支两委及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负责组织国家储备林项目涉及农户召开会议,宣传国家储备林相关政策,特别是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政策;由农户负责提供林权证和土地经营权证进行登记造册、签订流转协议,将项目建设用地的经营权流转给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并建立好档案。

第四步:县财政局、县林投公司、县林业局、县国有林场等单位密切配合,严格按程序公开招标第三方评估公司,加快对林地测量和林木的评估工作。

第五步:镇(街道)负责,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局和县林业局协助,一是将农户的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到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二是将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流转得的林地和收储到的林木流转到县林投公司

第六步: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农业农村局、各镇(街道)等相关单位负责办理权属证明。

第七步:镇(街道)汇总流转数据,上报流转相关资料到县国储林项目指挥部资产流转专班。

第八步:县林投公司通过流转(或承包)和收储方式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或县国有林场)获得国储林建设所需林地经营权(使用权)、林木所有权。县农业农村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办理变更手续

第九步:手续完善后,将林地流转费和林木收储费支付给流转收储对象。

工作要求

(一)强化联动配合各镇(街道)相关部门、指挥部各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国储林项目建设部署要求,全力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镇(街道)要充分发挥村支两委、村级股份经济合作社及脱贫攻坚网格包保体系作用,做好群众思想宣传动员、调查摸底等相关工作指导好各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并协调解决流转收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二)强化宣传引导。县级新闻媒体要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工作纳入公益性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的重大意义及政策。

(三)强化技术指导。县国储林项目指挥部办公室要定期组织项目专班人员开展业务学习,邀请省、州相关技术专家到县镇(街道)村进行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不断提升项目技术人员的政策及业务水平专业技术人员要深入项目实施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四)强化规范流转。林地流转和林木收储工作要做到规范、有序地开展。注意把握好七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实施林地流转林木收储的范围原则上是经审批的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确定的地点和范围。优先对权属清楚、农户积极性高的林地林木进行流转和收储,积极引导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将迁出地林地林木资源进行流转收储二是按照原有林权证书继续有效的原则,凡在已颁发的原林权证范围内进行流转的林地和收储的林木,核对林权登记档案原始资料,直接作为办理林权不动产登记的依据,申请一宗、核对一宗、完善一宗,办理登记颁证。对未办理林权证书的林地林木,按照现行林权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要求申领林权不动产登记证,由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县林投公司、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负责落实办理,做到产权明晰;三是部分农户不愿流转的,可由其他愿意参与的农户进行调换;四是涉及纠纷的林地问题,严格按照《贵州省森林林木林地流转条例》《三都水族自治县山林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条例》规定进行调处,涉及纠纷林地地块待成功调解处理后,再纳入项目实施建设五是土地流转中涉及基本农田的,由外业调查小组另行选址后各镇(街道)再根据新选址的图斑进行流转;六是林地面积原则上以林权证或林权不动产登记证为准,涉及退耕还林的,可以按退耕还林兑现面积确定。无林权证或林权不动产权登记证的,或实际面积与林权证、林权不动产登记证面积不一致的,按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面积,也可另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调查确定。林木蓄积按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蓄积,也可另委托具有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的第三方服务机构评估认定。该项工作由镇(街道)负责,县自然资源局、县农业农村局和县林业局协助。第三方服务机构测绘费用由县林投公司负责解决。

(五)强化调度管理。林地流转林木收储工作实行周调度,涉及镇(街道)要明确专人负责,及时、准确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周五17:00前报县国储项目指挥部资产流转专班

(六)强化督查问责。定期或不定期对国储林林地流转工作开展督查,对未按时完成任务的镇(街道)进行通报,限期整改;对工作严重滞后的单位进行约谈,对工作不实、执行不力的相关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人员,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合同(模板).docx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合作协议(模板).docx

附件3: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林地承包及林木收储合同(模板).docx

附件4: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X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费分户统计表(模板).docx

附件5:三都水族自治县国家储备林项目(X期)林地流转林木收储清册(模板).docx

附件6:林地流转及林木收储工作流程.doc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