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中考临近,为防止噪声污染,保障全县广大考生有一个安静舒适的学习、休息和考试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贵州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在2021年中考期间严格环境噪声管理,禁止在考点周边和县城居民区产生噪声污染。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时间及范围
2021年6月24日21:00—6月27日18:00期间,县民族中学、县第二中学、县高平凤凰实验学校、县鹏城希望学校(初中部)、县第三中学周边200米范围内及县城居民区。
二、禁止行为
(一)除抢险、抢修外,禁止进行各类建筑施工作业产生噪声污染;
(二)禁止商业经营活动使用高音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三)禁止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室内娱乐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四)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进行室内装修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五)禁止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经营产生噪声污染;
(六)禁止露天娱乐集会活动产生噪声污染;
(七)禁止机动车辆鸣喇叭产生噪声污染。
三、联合执法
2021年中考期间,县综合行政执法、公安、市场监督管理、交通运输、生态环境、住房和城乡建设、文化广电和旅游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采取必要的强制措施予以制止,并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重处罚。对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四、投诉举报
24小时投诉举报电话:县综合行政执法局0854—3922715、县公安局110。
特此通告。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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