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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陆恒同志挂任职的通知(三府任〔2021〕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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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三干任〔2021〕234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陆恒挂职任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副局长。

该同志挂职时间至2023年5月,挂职期间按照《贵州省挂职干部管理办法》,由挂职干部接收单位和派出单位共同做好挂职干部日常管理工作,避免出现虚挂、空挂和镀金式挂职。挂职期间列席有关会议,挂职期满,挂任职务自然免除(挂职期间若因工作需要调离三都,所挂任职务自然免除)。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1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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