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三都水族自治县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规定程序办理。
四、县司法局要加强对县人民政府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明确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的指导,并进行评估。
五、各镇(街道)、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的规定,根据需要制定本单位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9日
序号 | 事项名称 | 需履行的程序 | 承办单位 | 完成时限 | 备注 |
1 | 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黔南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 共同承办:县发展和改革局 |
2021年12月 | |
2 | 三都县“十四五”水利发展规划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水务局 | 2021年12月 | |
3 | 三都水族自治县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水务局 | 2021年7月 | 已编制实施。 |
4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三都水族自治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及征地青苗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 专家论证;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3月 | 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 |
5 | 三都水族自治县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2020-2022 ) |
专家论证;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8月 | |
6 |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有划拨、安置等土地历史遗留 问题处理意见 |
公众参与;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12月 | |
7 | 关于国土空间规划过渡期农村村民建房规划审查和用地报批(批准)的指导意见 |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12月 | |
8 | 三都县林权确权登记类档案移交及相关历史遗留问题处置工作方案 |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自然资源局 | 2021年12月 | |
9 |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县城规划区生鲜农副产品划行规市经营的通告 | 公众参与; 征求意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县市监局 | 2021年12月 | |
10 | 制定三都水族自治县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研究 |
县医疗保障局 | 2021年12月 | |
11 | 三都水族自治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 公众参与; 专家论证; 合法性审查; 集体讨论决定 |
牵头承办:三都县发展和改革局; 共同承办:县政府各部门 |
2021年7月 | 已在县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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