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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杨春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三府任〔2022〕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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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州直驻县各单位:

根据三干任202281号文件,经县人民政府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杨 春任贵州金凤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试用期一年);

潘吉特任贵州省珠江源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韦加建不再担任贵州金凤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务。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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