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16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工作方案
根据黔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黔南州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为推动我县绿色农业可持续发展,加快形成绿色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2025年,力争打造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点2个以上,示范带动全县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产业4.5万亩,把三都发展为“松茯苓”中药材主产区;打造国家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1个以上;建成“种植(养殖)+加工”等复合循环农业示范点10个;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提质改造5万亩以上;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40%以上;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申报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15个、有机农产品13个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采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模式。以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就近消纳、综合利用为主线,结合实际情况选择合理的利用方式,引导养殖场建设资源化利用配套设施设备,以规模养殖场为中心,周边种植蔬菜、果林或茶园等,畜禽粪便通过处理后的沼肥、有机肥用于农作物,代替或部分代替化肥使用,减少化肥和农药使用量,实现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同时建设生态循环农业示范点。到2025年,力争建成种养循环农业示范基地2个、面积0.1万亩以上;打造粪污资源化循环利用示范点2个以上,示范带动全县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乡村振兴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二)健全饲料及投入品生态安全供应体系。鼓励县内养殖龙头企业新建饲料厂,确保饲料来源可追溯、饲料质量可监管;推行畜禽健康养殖,开展“两化”(兽用抗菌药减量化和饲料环保化)试点示范,推广生态环保饲料,开展《兽药使用记录》登记,规范兽药、饲料使用行为;健全畜禽粪污还田利用,从源头上控制养殖业投入品使用,确保种养结合循环示范场粪肥重金属、违禁添加剂、抗生素不超标,为发展新型种养循环农业创造条件。(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各镇<街道>)
(三)发展林下种植业。充分利用现有林地资源和森林空间,按照“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技引领、提质升级”的原则,推行“国储林+”等新型林下经营模式,大力发展林药、林菌等林下经济产业4.5万亩。到2025年,把三都发展为“松茯苓”中药材主产区;推广林下规范化栽培灵芝、南板蓝根、钩藤、黄精、木耳、香菇、大球盖菇、羊肚菌等林下种植基地2万亩。(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镇<街道>)
(四)发展林下养殖业。在环境承载范围内和不影响林木生长的情况下,大力发展“绿壳蛋鸡”“巫不香猪”等特色林禽(畜)产业;结合蜜源植物分布、森林资源现状和地理气候条件,重点发展中型中华蜜蜂、胡蜂(葫芦蜂)养殖。到2025年,林禽(畜)养殖森林利用面积5.5万亩,林下养殖业产值达3亿元。(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国有林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各镇<街道>)
(五)发展林下采集加工(保育扩繁)基地。根据林地土壤、林分、郁闭度以及野生药材、食用菌种类的分布和资源储量等情况,规划布局发展一批林下野生药材、食用菌、竹笋等采集加工(保育扩繁)基地。到2025年,全县打造林下采集加工(保育扩繁)示范点1个以上、总面积0.2万亩以上,全县林下保育扩繁基地规模达到5万亩以上。(牵头单位:县林业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六)发展乡村休闲观光循环农业。因地制宜发展休闲观光循环农业,充分发挥民族文化和生态资源两大优势,依托田园风光、民俗风情、特色农业产业等资源,推动乡村旅游与传统村落、民族特色村寨、非遗技艺集中村落等融合发展,培育一批乡村旅游示范点、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在城郊,借助区位优势,发展休闲农家乐、农业观光游、农事体验游等;在特色产业区,依托稻田、梯田、茶园等田园风光,发展观光采摘游、农业园区游等多样性乡村旅游形式。到2025年,力争打造国家级休闲观光农业示范点1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体育局>;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民政局,各镇<街道>)
(七)发展“种植(养殖)+加工”循环农业。在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农产品加工园等有条件的区域,突出“种—养—加”一体化发展,构建“种植+加工”“养殖+加工”“种植+养殖+加工”等复合循环农业发展模式,紧盯省内外知名加工企业,加大招商引资力度,鼓励企业在三都发展原料基地、饲料生产、精深加工、贸易、冷链物流等配套产业,建立“种植—养殖—冷链—加工—销售”全产业链循环发展体系,带动茶叶、果蔬、中药材、食用菌、畜禽等原料基地迅速发展。到2025年,建成“种植(养殖)+加工”等复合循环农业示范点10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责任单位:县投资促进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八)发展秸秆资源再生利用。结合我县农业生产实际和秸秆综合利用现状,实行秸秆机械化还田与离田利用双措并举。指导推进秸秆肥料化、饲料化秸秆综合利用,构建“秸秆—青贮饲料—养殖业”农作物秸秆资源化利用;引导食用菌种植基地建设废菌棒(袋)综合利用处置设施,实施废弃菌棒无害化处理;逐步建立和完善农作物秸秆回收处理体系和综合利用长效运行机制。到2025年,全县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88%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各镇<街道>)
(九)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聚焦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保供区,按照“旱能灌、涝能排、高产稳产、旱涝保收”的要求,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集中配套灌溉渠、排洪沟、机耕道、土地整治、高效节水等耕地质量提升设施。充分利用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强耕地地力保护与质量提升、有机肥替代化肥等项目实施,大力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增施有机肥、地力培肥改良等综合配套技术模式。到2025年,全县新建高标准农田2万亩以上,提质改造5万亩以上,高标准农田占耕地面积比例达33%以上,耕地有效灌溉面积达22万亩以上;全县耕地地力平均提高0.5个等级,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0.2个百分点,耕作层厚度平均达到25厘米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各镇<街道>)
(十)推广良好的耕作制度。结合种植品种的生物学特性,大力推广间作、套作、轮作(水旱轮作、粮经饲轮作)等耕作方式,有条件的区域,积极推广休耕制度;在坝区大力推广“菜—稻—菜、稻(+鱼)—菜”等粮菜轮作、水旱轮作模式,改善耕地理化性状,修复土壤耕作障碍;因地制宜推广粮豆(轮作)套作、种植绿肥、休耕等模式,科学使用有机肥和无机肥,保持土壤养分平衡和产量的提高;蔬菜、中药材基地等要选择科属不同、吸收养分不同、酸碱度需求不同的品种进行轮作,提高抗重茬能力,合理利用土壤肥力,减轻病虫害,提高生产效率。积极推广适宜的耕作制度,实现品质改善、地力培肥、生态改良的共赢效果。到2025年,全县示范点推广良种良法良技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发展和改革局,各镇<街道>)
(十一)深化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积极推广优质高产抗病品种,推进化肥减量增效行动,逐年降低化肥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加大测土配方施肥,化肥利用率40%以上。重点提高葡萄、蔬菜、茶叶、中药材、水稻等主要产业测土配方施肥技术覆盖率,打造示范点。到2025年,全县适度发展有机肥厂,建设利用畜禽粪便生产有机肥企业1个以上,年产2万吨以上;加强电子台账录入,建立健全农药使用监管体系,积极引导农户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推广病虫害生态诱控、理化诱控、生物防控等绿色防控技术,支持病虫防治专业化服务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全县范围内针对稻飞虱、稻纵卷叶螟、草地贪夜蛾等重大农作物病虫害开展专业化统防统治示范,全面推行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提高防治效率和效益。到2025年,全县化肥、农药使用量保持零增长,利用率40%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各镇<街道>)
(十二)建立绿色标准化生产体系。坚持“产出来”和“管出来”两手抓,聚焦主导产业,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打造一批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到2025年,结合发展实际,积极修订优势单品生产技术规程,实现标准应用与农业实用技能培训、农业生产经营相结合,促进农业按“标”生产。(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十三)开展农业投入品“清源行动”。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化肥、农膜、兽用处方药等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购销台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严厉查处种植业使用禁限用农药、除草剂、厚度小于0.01毫米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地膜等行为,建立农业投入品包装物、农膜等集中回收处理机制,逐步完善农户捡拾交售、回收站点收集、企业回收加工利用的运作体系和奖惩措施,促进农业投入品及包装物回收处理,到2025年全县废旧农膜回收率稳定在85%以上。加大对养殖业违禁添加剂、抗生素超标等问题的监管执法力度,对不符合防治要求的养殖场依法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规模养殖场实现养殖有规范、生产有记录、质量有保障。(牵头单位:县供销社;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各镇<街道>)
(十四)推进“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健全农产品质量检测机构,夯实技术力量和条件保障,加快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积极引导支持企业、合作社等主体申报“两品一标”认证,鼓励发展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加快推行食用农产品达标合格证制度,指导生产者在自控自检的基础上规范开具食用农产品合格证,提高带证农产品的市场认可度。到2025年,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3个、绿色食品15个、有机农产品13个以上。(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县林业局、各镇<街道>)。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做好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工作,推进工作有序开展,成立三都水族自治县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侯维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各相关单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组成,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各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和实施小组,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作。如领导小组成员发生人事变动,由其接任人员自然替补,不再行文调整。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要求,做好行业技术指导。各镇(街道)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制定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工作有人抓、有成效。
(三)强化政策扶持。进一步完善以创新发展绿色循环农业为导向的政策体系,强化发展绿色循环农业等方面的政策支持。统筹现有财政支农资金渠道,加大投入力度,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发展绿色循环农业项目。各级各部门在资源保障、人才支撑、财政金融创新、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绿色循环农业发展等领域与关键环节开展制度和政策创新,着力完善绿色循环农业的政策支撑体系。
(四)强化技术服务。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要加大对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加强技术培训和指导,及时总结并推广可复制可推广的生产方式、技术模式。
(五)强化宣传总结。广泛利用各种渠道,全方位、多角度加强政策宣传。总结推广典型做法和创新机制,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县直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在推进开展工作中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及时报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熊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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