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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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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解读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文件解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单位):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
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512


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实施方案


有序推进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不断提升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质量。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黔办发〔202228号)、《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试点的通知》(黔迁领发20225)、黔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黔南州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南迁领发20231)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坚持以党建为引领,按照基层政府主导,行业部门指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党组织、社区自治组织、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协作实施的原则,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多措并举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有序推进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规范化,不断提升搬迁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强化党建引领,加快推进党组织领导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机制的建设,以安置社区居委会和居务监督委员会为基础,构建搬迁群众、群团组织、社会组织、物业服务企业共同参与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组织体系。建立健全由镇(街道)统一协调,住建、财政、发改、民政、人社、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生态移民等部门多方联动的服务管理机制,共同协调解决物业服务管理问题。住建部门指导安置社区镇(街道)和居委会组织搬迁群众召开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成立业主委员会,办理业主委员会备案。引导搬迁群众积极参与物业服务管理活动,建立完善议事协调机制,形成共商共建共治共享基层治理新格局。

(二)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根据全县10个安置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和搬迁群众意愿,以提供保安、保洁、保绿、公共秩序维护、住房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物业服务内容为重点,采取市场化物业服务、社区居委会管理、业主委员会自治等方式,引导搬迁群众自主选择合适的物业服务管理模式。

(三)积极推进物业服务管理规范化。重点围绕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收费方式、物业信息公开、住宅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资金筹集等工作任务,逐步有序规范推进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各项工作,全力提升全县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创新探索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试点。结合安置社区实际,鼓励有条件的安置社区成立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参与安置社区物业管理,不断拓展业务范围,促进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市场化运营。物业管理人员可从安置社区搬迁群众中招聘,优先解决搬迁群众就业需求。

(五)逐步规范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费用。住建和发改部门指导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合理确定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各镇(街道)、社区居委会和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力度,有序引导搬迁群众认识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是法定义务基础上的合同义务,按照规定定期缴纳物业费。实行优惠补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渡期内的物业服务管理费,县级财政可结合实际给予适当补贴,2023年前全额补贴,20242025年内给予物业费50%补贴,过渡期满后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执行。拓宽补助渠道,采取盘活安置社区各类资产、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后续扶持产业等措施,不断拓展物业服务管理资金补充渠道。

(六)多渠道筹集安置社区住宅维修资金。多元筹集资金,参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安置社区住宅维修的实际需要多渠道筹集资金,采取由县级人民政府统筹相关财政资金、社会帮扶和捐赠资金、后续扶持产业项目收益、安置社区公共收益以及逐步引导搬迁群众分期续筹等方式解决。规范使用资金,安置社区住宅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

三、时间安排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3215331日)。各镇(街道)和安置社区要成立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专班,以安置社区为单位,全面摸清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现状,围绕保安、保洁、保绿、公共秩序维护、住房和基础设施维修维护等物业服务内容,核清2022年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收支情况,预算20232025年各年度物业服务管理支出需求。重点围绕20232025年物业服务管理费用支出需求做好预期研判,为制定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奠定基础。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发改、住建、财政、乡村振兴、人社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摸底,全面摸清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现状,充分听取社区两委、驻村工作队、搬迁群众代表等群体的意见建议,研判选择各安置社区切实可行的管理模式。

(二)制定方案阶段(202341520日)。各镇(街道)、安置社区在前期调查摸底和研判的基础上,结合当前安置社区物业服务情况,制定本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应包含各安置社区物业服务区域的划定、物业服务管理模式、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物业收费方式、物业信息公开、住宅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资金筹集、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监督等内容,方案要充分征求搬迁群众代表的意见建议,制定完成后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宣传动员阶段(2023521630日)。各镇(街道)、安置社区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大物业服务管理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多网合一、一网统管网格体系,组织安置社区干部、网格员、包保干部入户,向搬迁群众宣讲物业政策,讲清楚为什么要收取物业费,物业服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同时,要利用广播、电视、宣传栏、院坝会等各种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引导搬迁群众认识支付物业服务管理费是法定义务基础上的合同义务,有序引导搬迁群众按照规定定期缴纳物业服务管理费,营造人人关心支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

(四)组织实施阶段(2023711031日)。各镇(街道)、安置社区和县直有关部门根据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按照职能职责,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模式、成立业主委员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积极稳妥组织收取物业服务管理费、建立健全物业服务工作机制等。对由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安置社区,各镇(街道)、安置社区要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切实做好安置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公共秩序维护和房屋维修等基础性的物业服务,加强房屋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等;对由安置社区自行管理和居民自治的社区,要为搬迁群众提供基本的物业服务,努力提升搬迁群众的满意度和幸福感。

(五)经验总结阶段(20231111130日)。各镇(街道)、安置社区要及时总结提炼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中好经验好做法上报,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择优进行宣传推广。

(六)持续推进阶段(20231212025年底)。根据前期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探索经验、安置社区实体化公司试点经验,有序推进安置社区治理与物业服务规范化,鼓励、支持安置社区物业管理实体化公司发展壮大,反哺社区物业服务,力争到2025年,3000人以上的安置社区基本形成管理规范、集约高效、安全可靠的物业实体化治理和服务体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事关广大搬迁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意识。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加大统筹协调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时序推进。县直有关部门要主动担当作为,明确具体分管领导、业务人员,切实抓好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细落实。

(二)强化联动协调。县直有关部门要落实部门责任,强化政策协同,凝聚工作合力。生态移民部门要充分发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本方案的贯彻落实;发改部门负责指导物业服务活动中的收费管理工作;住建部门要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房屋和配套设施的日常维修维护,规范物业服务市场行为,指导监督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配合镇(街道)指导安置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合理制定收费标准等;财政部门要做好补贴资金保障工作,会同资金主管部门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监管;乡村振兴部门要将安置社区后续扶持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内容,在资金和项目上予以统筹安排;人社部门要统筹使用公益性岗位支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公安、民政、司法、自然资源、市场监管、消防救援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对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给予政策保障和工作支持。

(三)强化统筹调度。各镇(街道)、县直有关部门按照本方案工作推进时间节点报送工作推进情况至县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报送内容为:520日前报送《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2023—2025年年均物业服务管理支出概算表》、成立业主委员会备案情况及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方案备案;526日前报送物业服务宣传发动工作开展情况;610月,每月27日前报送《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调度表》;1119日前报送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总结和典型经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督促指导,切实协调帮助安置社区解决物业管理工作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于1119日前报送工作推进落实情况。从2024年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实行半年一调度机制。

附件1: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社区2023-2025年年均物业服务管理支出概算表.xls

附件2:三都水族自治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物业服务管理情况调度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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