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职校:
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下达2024年学生资助补助经费(中等职业教育)的通知》(黔财教〔2024〕52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4年中职国家助学金和中职免学费资金、国家奖学金下达给你们,下达2024年中等职业教育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分配表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4年“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0302中等职业教育”功能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及标准
(一)中职国家助学金
资助学生为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籍或户籍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所有一、二年级的农村学生(不含家住县城的县镇非农学生)。平均资助标准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结合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进行认定,在1000-3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二)中职国家免学费
在我县中职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不分户籍和专业,全部免除学费,每生每年2000元。
(三)中职国家奖学金
奖励在我县中职学校全日制二、三年级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
二、资助程序及发放
(一)资助程序。学校要按照《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通知》(黔教助发〔2019〕95号)、《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印发〈贵州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黔财教〔2022〕118号)等文件要求,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织好学生申请、学校审核、公示等资助程序。
(二)资金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按月申报按月发放到位,免学费学校要执行“绿色通道”减免,待确定减免名单后按标准拨付减免资金到学校账户。
三、工作要求
(一)学校应当根据规定受理学生申请,规范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校内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二)学校要加强在校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保证学生信息的准确性,杜绝通过虚报学生人数套取补助资金的现象发生,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标准支出,同时,要建立完整档案资料(资金分配文件、学生申请表、学校评审方案及评审过程资料、公示人员名单及图片资料、银行流水账单、资金发放花名册等编制目录和页码,规范装订)交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随时接受上级部门检查和监督。
(三)中职国家助学金工作实行学校法人负责制,校长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资金管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随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法律责任。
(四)执行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三都县学生资助服务中心(联系人:潘特超,电话:0854-3922885)。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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