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督委成员单位:
为落实省州教育督导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督委成员单位教育工作职责,形成教育工作合力,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助力我县经济社会发展,结合县情实际,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修改了《三都水族自治县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附件1)和《三都水族自治县教督委成员单位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指标》(附件2)。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将反馈意见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2023年5月6日下班前发送邮箱:1437870729@qq.com 。逾期未反馈的单位,视为无意见。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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