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财政厅 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黔财教〔2024〕144号)文件精神,结合各校上报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贫困学生数据情况,现将2025年春季学期普通高中免学费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1)。支出请列2025年“2050204高中教育”相关科目,各学校要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加强经费使用和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一、免学费对象
普通高中免学费对象为具有正式学籍的普通高中全日制在校生中的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贫困学生。各校要严格落实好在校生信息与县农业农村局、县民政局、县残联数据比对精准找出本县户籍的四类贫困生的基础上结合《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推送的重点保障人群数据认真核实排查,确保符合资助的重点保障人群全覆盖,实现“应助尽助”。
二、免学费标准
三都县高级中学、高平凤凰实验学校免学费标准为380元/生.学期。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9年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创建升类评估结果的通知》(黔教发〔2020〕63号)的文件通知,从2020秋季学期起,三都民族中学免学费标准调整800元/生.学期。
三、工作要求
(一)各校要做好《贵州省普通高中学生享受免学费补助金发放确认登记表》,并让学生本人签字确认。
(二)各学校要切实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按照中央和省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全面开辟“绿色通道”,保障脱贫家庭学生(原农村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贫困学生无障碍入学,杜绝“先收后退”学费的现象。
(三)各学校要切实加强免学费受助学生信息审核、汇总、管理和报送工作。《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普通高中受助学生数据将作为下达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资金预算的重要依据。对于虚报受助学生信息的,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和学校主要领导的责任。对于因填写不认真或不及时填报造成的资金缺口,由学校自行解决。
(四)鉴于本学期开学初学校已经对符合免学费学生开辟“绿色通道”,实行先登记减免,因此补助资金直接补助给学校,以保证学校工作正常运转。
(五)为确保资助对象精准、真实、可靠,各学校要按普通高中资助资料建设要求建立专门档案,将学生贫困认定材料、学生申请表、公示材料、受助学生人数汇总表、确认登记表和有关工作情况等相关材料建档存放备查,并将附件2和附件3纸质和电子版交教育局学生资助服务中心存档备查。同时将获得资助的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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