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高考考试安全,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考试中各种突发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高考各项工作安全顺利实施,根据教育部、省招生考试院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县招生委员会成立高考指挥部。
指 挥 长:杨秀举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指挥长:潘成勇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王宇轩 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
陈婷婷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廖光磊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县纪委县监委
派驻第八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县招生办成员
高考指挥部工作职责:在县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对全县高考突发事件的指导、协调、处置。
高考指挥部下设考务办公室,考务办公室设在县招生办。
主 任:陈婷婷 县教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副主任:韦林石 县招生办负责人
考务办公室工作职责:贯彻落实省、州、县高考指挥部的决策和部署,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工作。
县招生委员会主要领导是县行政区域内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第一责任人,县教育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县招生办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
县高考指挥部在上级高考指挥部和县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县行政区域内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原则和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建立和完善高考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工作机制,对高考安全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做到统一指挥、部门联动、有效预防、及时发现、准确报告、措施有力、处置得当。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完善实施细则,确保工作信息畅通,反应迅速。
(二)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对高考突发事件由事发地高考指挥部负责处置,在第一时间逐级上报处置情况。
(三)加强部门协作,建立联动机制。高考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要坚持统一领导、部门联动,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多部门协作的应急处置机制,保障高考绝对安全。
(四)加强培训,责任到人。加强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纪律教育,明确职责,保守秘密,开展预案综合演练,提高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工作能力,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及时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
(五)信息报送原则。信息报送应当迅速、准确、规范、符合程序,出现新的情况要及时续报。
(六)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程序。专人负责,逐级上报。
(七)信息报告内容。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涉及的安全事项、事件的起因和过程、采取的措施和处置办法、社会及媒体的反映以及其他需要报送的事项。要详细说明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性质、影响程度及涉及的单位和人员。
(八)信息报送方式。通过加密电话、加密传真、密码电报或委派专人报送等形式,确保信息安全。
(九)信息报告时限。事件发生后,必须在30分钟内报告。重大事项在报告县高考指挥部时,同时报告州高考指挥部,直至省高考指挥部。
(十)信息报送规定。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确保信息报送安全保密。因迟报、漏报、瞒报信息影响事件处置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追究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十一)信息管理规定。突发事件处置期间,相关信息应控制在一定范围并严格保密。事件处置结束后要作出书面报告,认真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十二)新闻宣传。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新闻宣传,由省级高考指挥部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学校、考点及工作人员未经授权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报道和接受媒体采访,更不得随意传播消息。
三、应急处置预案
(一)试卷在运送、保管等环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1:试卷运送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故障或遭遇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保护试卷安全,立即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
2.负责试卷运送的教育、公安、保密等部门负责人要通过运送车辆的GPS定位器核实事发准确地点,并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如事发地在县外,寻求事发地高考指挥部支持并配合当地处置。
预案2:试卷在运送途中被盗或丢失。
处置办法:
1.运送人员要立即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如发生在县内,县高考指挥部要立即更换试卷运送人员。限制当事人的活动范围,要求当事人对事件发生的过程详细写出书面报告,积极配合调查。
2.县级高考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要派人迅速赶赴事发现场,开展调查工作。
3.县级高考指挥部所派人员到达现场后要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如未造成泄密,要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如已经造成泄密,要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同时,将情况向上级高考指挥部报告。
4.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阶段,县级高考指挥部所派人员要会同当地高考指挥部相关部门积极参与配合,对泄密的原因、性质、范围等进行分析,并做好应急处置。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络信息,防止炒作和事态扩大,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预案3:试卷在保密室、考点被盗或丢失。
处置办法:
1.县招生办要立即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并保护好现场。县高考指挥部要立即查看试卷保密室监控录像,立即更换试卷保管人员。限制当事人的活动范围,要求当事人对事件发生的过程详细写出书面报告,积极配合调查。
2.后续处置办法与预案 2 的 2、3、4项相同。
预案4:试卷保密室6 小时回访发现异常情况。
处置办法:
1.封存相关监控录像视频,并立即上报县高考指挥部。
2.县高考指挥部要组织教育、公安、监察、保密等相关部门人员查看录像视频,对异常情况进行研判处理,情况严重应立即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二)考前发现作弊、替考及综合治理应急处置
预案5:考前发现疑似参与作弊无线电信号。
处置办法:
1.无线电管理部门在考前发现疑似参与作弊无线电信号后,应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县高考指挥部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情况严重应立即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2.无线电管理部门应立即采取措施查找信号源方位,并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行动。要加大对疑似无线电作弊信号的打击力度,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3.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6:考前发现贩卖高科技作弊器材。
处置办法:
1.县招生办或县市场监管部门应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县高考指挥部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情况严重应立即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2.市场监管部门要立即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各种贩卖高科技作弊器材的违法行为,杜绝高科技作弊器材流入市场。
3.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7:考前发现替考作弊线索。
处置办法:
1.发现替考作弊线索后,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县高考指挥部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情况严重应立即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2.教育部门配合公安部门对替考事件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替考作弊行为,杜绝在考试中出现替考作弊现象。
3.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
预案8:考试前,发现有集体舞弊征兆。
处置办法:
1.立即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
2.县高考指挥部对可能出现的情况进行分析,制定切实可行的应对方案和防范措施,特别对利用无线电通信工具进行舞弊的,要加大监管,重点治理,坚决打击。
3.县高考指挥部协调无线电、公安等部门加强对考点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和安全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解决,确保考试顺利实施。
(三)考试组织实施过程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9:考前和考试中,发生考生群体打架斗殴、故意损害考试设施、罢考或与监考人员发生冲突。
处置办法:
1.考点要严加防范,及时处置,将事件控制在原始状态和最小范围。情况严重的要立即通知考点执勤的公安、武警前往处置,并立即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必要时可对该考场(考点)进行封闭管理,保证考试顺利实施。
2.做好考生思想教育和安抚工作,尽快平息事端,经劝阻无效的考生可劝离考场。县高考指挥部立即查看考场监控录像。若因监考人员行为不当或工作失误引发的矛盾,要更换监考人员,被更换的监考人员或被劝离考场的考生若接触试卷的,在该科考试结束前严禁与其他人接触,参加处理的所有人员应等待该科考试结束后,方可解除限制,防止泄密。
3.密切关注事件发展,若有继续扩大的趋势或可能引起群体事件的,要立即报告公安、保密等部门,并逐级上报。
预案10:考试期间,考点附近出现暴力恐怖事件。
处置办法:
1.考点执勤的公安、武警要根据现场情况,妥善应对。如果现场事态超出可控范围,应保护好考生及周围群众安全并请求增援。
2.立即报告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3.县招生委员会负责人和公安(武警)负责人要快速赶到现场进行处置,迅速恢复安全秩序。
预案11:中介机构或人员在考试期间冒充招生考试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诈骗。
处置办法:
1.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宣传部门安排新闻媒体,加强正面宣传,防止考生及家长上当受骗。
2.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严厉打击各种危害招生考试秩序的违法违纪行为,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及家长的切身利益。
3.认真做好受骗考生及家长的思想教育工作,及时澄清事实真相,防范考生家长出现过激行为和发生集体上访事件,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四)考试期间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预案12:考前发生洪涝灾害及相关地质灾害等自然灾害。
处置办法:
1.考前一周内,县招生办要主动与气象、防汛、交通等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本地天气和公路畅通情况。5-6月正是洪汛和地质灾害高发期,易发生各种自然灾害,相应制定方案,强化防范措施,确保高考安全。
2.考前一周,县招生办主动联系气象、应急管理部门对考点设施设备、建筑物、围墙以及考点周边进行预防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要联系相关部门及时进行整改。
3.考试期间如有洪汛预警,在试卷领运过程中,要做好防洪防汛的准备。要及时将试卷送达县招生办,加强试卷安全保密工作。对地处边远山区的考生,通知学校提前组织考生到达考区,并安排好食宿。
4.在考区和考点内设置一定数量的备用考场。如因自然灾害原定的考场不能使用时,立即启用备用考场。
预案1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考生无法准时到达考区。
处置办法:
1.县招生办立即报告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准确统计因灾害无法准时到达考区的考生人数。若有考生滞留途中,要及时了解情况;如果可能发生险情,要立即报告公安、交通等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2.对因自然灾害无法按时参加考试的考生,要做好安抚工作,并及时书面上报。
预案14:考前出现严重流行性疾病等因素会对考试造成影响。
处置办法:
1.县招生办立即向县卫健部门和县、州、省高考指挥部报告,准确统计被感染考生人数,协助疾控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根据卫健部门所确定的流行病的严重程度,决定是否组织感染考生参加考试。如果感染考生可以参加考试的,启用备用考场,做好预防工作,防止新的感染。如果感染考生不能参加考试的,做好安抚工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3.县高考指挥部要密切与县卫健部门配合、沟通,了解考区范围内的疫情情况。若考点出现疫情,应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同时向上级汇报情况。
预案15:监考员如果在考试期间发现考生发生晕倒、呕吐或者中暑等异常健康情况。
处置办法:监考员应立即报告考点主考,由考点主考会同医护人员进行研判处置。
(五)考试期间发生停电的应急处置
预案16:考试期间发生停电。
处置办法:
1.考点应立即启用备用电源并组织对考点电路进行排查,同时通知电力部门。电力部门要迅速查明停电原因,及时抢修设施设备,确保考点电力恢复正常。
2.监考员要维护好考场秩序,安抚好考生,不能因停电造成考生情绪激动,进而引发考场考点秩序混乱。
3.如果停电时间过长影响考试的,要立即报告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4.指定专人监控舆情和互联网有害信息,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六)关于发生临震或地震的应急处置
预案17:考试前期,接到地震部门发布的临震预报。
处置办法:
1.县高考指挥部加强和应急管理局的联系,密切关注地震信息。
2.县高考指挥部及时将情况向州、省高考指挥部报告。
3.县高考指挥部安排地震、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对考点周围环境可能产生的次生灾害源进行排查并采取防护措施。
4.县高考指挥部要协调宣传等部门加强正面信息的宣传,防止不法人员借机散布谣言;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稳定考生的情绪。
预案18:考试过程中,考点所在区域发生破坏性地震。
处置办法:
1.考点要立即停止考试并疏散考生,如发生人员伤亡、房屋倒塌和压埋的情况,应采取自救互救措施。积极收集人员伤亡情况并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2.县高考指挥部积极协调配合应急、气象、公安、消防等部门排查次生灾害源并采取防范措施。
3.及时将相关情况上报州高考指挥部和省高考指挥部,由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是否如期或延期考试。
(七)考试期间出现突发性火灾的应急处置
预案19:考试期间考点或考场发生突发性火灾等情况。
处置办法:
1.考前县高考指挥部组织考点开展安全检查,排查火灾安全隐患。协助公安、消防部门加强考点的安全保卫工作。从考前一天至考试结束,对考点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考点或将可疑物品带入考点。
2.如果考点发生突发性火灾,应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县级高考指挥部应协调公安、消防、保密等部门,及时排除险情,确保考试的安全。险情无法控制,可能危及考生安全的,立即组织考生有序撤离考点。对已接触试题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同时由省级高考指挥部请示省招生委员会,是否安排考生继续考试。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八)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应急处置
预案20:考试中发现大规模集体舞弊。
处置办法:
1.立即组织监察、县招生办工作人员查看考场监控录像,在确定为大规模舞弊后第一时间向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报告。
2.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处理规程对违纪考生进行处理,同时做好违纪考生的教育和安抚工作,避免发生冲突。
3.县高考指挥部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调查,严厉打击有预谋、有计划、有组织的团伙舞弊行为,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事件调查处理期间,要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
(九)考试信息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21:信息管理系统及相关数据受到恶意攻击和破坏。
处置办法:
1.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特别重要的数据备份后要异地保管。
2.立即向县高考指挥部报告,对信息安全情况或受损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修复。
3.县高考指挥部会同网信办、公安网安、通信等部门开展调查,迅速查清系统被攻击或破坏的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系统正常运转。
4.针对信息安全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安全防范工作,
定期组织开展网络系统和信息安全检查,进一步完善防病毒、防攻击、防篡改、防瘫痪、防窃密的技术措施,建立健全网络系统和数据系统的安全防范机制。
预案22:因断电、雷击等原因,造成信息网络系统崩溃、设备受损、信息丢失。
处置办法:
1.严格按照教育部的要求,对重要数据进行备份,特别重要的数据备份后要异地保管。
2.信息部门对信息安全情况或受损情况进行检查和统计,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系统进行修复。
3.信息部门规范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加强与电力、气象、通信管理等部门联系,发生意外事故或突发事件要及时封闭机房,保证考试信息安全。
4.对事件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和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及时解决工作中薄弱管理环节问题。
预案23:互联网出现重大舆情(针对高考考试或者录取中的突发事件形成的舆情及干扰、破坏招生考试工作、造谣诬陷、诋毁招生考试部门或工作人员等有害信息)。
处置办法:
1.立即报告县、州和省高考指挥部。
2.通报宣传、网信办、公安网安、通信管理等部门,第一时间处置有害信息。并由有关执法部门依法追究相关网站和有关人员责任,维护高考的公平性和权威性。
3.教育、宣传、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对有害信息内容、传播范围、危害程度进行分析研究,加强防范措施,密切关注事态发展,防止对事件的炒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十)重要信访举报应急处置
预案24:考前、考中、考后发生考生、家长集体到考点、县招生考办诉求或可能集体上访等情况。
处置办法:
1.立即报告县高考指挥部。县高考指挥部协调教育、公安、监察及考生就读学校、家长所在单位负责人组成若干工作小组,分别听取他们反映的情况,做好疏导工作。
2.县高考指挥部及时回复、解答考生、家长的问题,化解矛盾,制定应对措施,防范可能出现的异常情况,防止事态扩大。
3.指定专人监控舆情和互联网有害信息,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预案25:反映举报的问题可能影响考试安全、考风考纪或引发群体性事件。
处置办法:
1.受访单位或部门认真做好信访笔录,掌握举报人的相关信息,如姓名、联系电话、所在单位或职业情况,并将情况报告本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
2.受访单位或部门主要领导要指派专人了解、调查信访举报反映的情况,若情况属实,上报县高考指挥部。县高考指挥部对情况进行分析研判,情况严重或涉及考试安全的立即组织宣传、网信办、公安、保密、通信管理等部门展开调查并上报州和省高考指挥部;若情况不属实,耐心对举报人做好解释工作。
3.事件调查期间,要严格保密,密切监控网上有关信息,防止对事件进行炒作,出现新的情况随时续报。
(十一)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种偶发事件应急处置
预案26: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偶发事件。
处置办法:对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各种偶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按《贵州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偶发事件处理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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