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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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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5号)工作部署,按照《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阳光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黔南州2025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相关工作要求,为进一步完善我县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和公民同招入学政策,健全阳光招生、公平入学长效机制。现结合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依法保障县域内适龄儿童少年及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学权益,严格执行划片招生,消除择校热,规范招生秩序严禁考试选拔、提前招生、乱收费等违规行为全面实施阳光招生促进教育公平持续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切实减轻学生及家长教育焦虑,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县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教育局班子为成员的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由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招生日常工作。

三、招生对象

(一)小学:小学一年级新生入学年龄为周岁及以上2019831日前出生)适龄儿童

(二)初中:招收小学六年级毕业适龄生

四、招生管理办法

(一)免试就近入学所有公办学校按划定学区招生,民办学校严格按审批计划招生,严禁考试选拔。

(二)公民办同步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纳入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三)信息公开透明。通过政府官网、三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招生政策、学区划分、报名流程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四)小升初整班移交。初中七年级招生严格落实小升初整班移交工作制,确保小学毕业生100%升入初中学校就读。

五、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一)城小学学区划片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

城区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参照三都县2025年城区小学招生片区示意图详见附件1

1.三都县城关小学招生范围:以中山路为界,起点从县第一幼儿园新校区(交通湾)凤栖水乡沿中山路金桥桥头西属性地域,营上坡拉网覆盖地域水利局民中桥头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

2.三都县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招生范围:从羊角坝港龙国际大榕树一带沿中山路到金桥往城东属性地域内含腾龙世纪李岩寨打孟沟居住区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50

3.三都县第三小学招生范围:麻光片区、麻光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人和盛世、老机械厂、龙嘴角(民中至公安局)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00

4.三都县第四小学招生范围:莫家寨(滨江苑)老虎洞交向杠寨片区,万户水寨社区中纳四、五、六组,龙台村五组及城南交向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适龄儿童,计划招生300

5.三都县黄埔小学招生范围:三郎片区恒丰园安置点易地扶贫搬迁子女),万户水寨社区原中纳一、二、三、七、八组,原龙台村一至四组,三纳牛场、姑挂、中乐片区适龄儿童,非城区户籍但居住在城区(含县外户籍随迁子女、县内其他镇户籍在区内租房居住)的适龄儿童计划招生200

6.三都县大塘小学招生范围:金海豪苑、大塘(含大塘国际城、大塘安置点、巫塘)、石灰窑、万家山瓮摆一带适龄儿童,计划招生50

(二)镇区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小学划片招生范围

原社区中心完小、村小、教学点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招生对象为行政辖区内的适龄儿童,包括随迁子女及县内其他乡镇、行政村户籍在本辖区内租或购房居住的适龄儿童。

初中学校整班移交招生划片

鹏城希望学校初中部:招收鹏城希望学校小学部、城关小学大塘小学苗龙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22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三中学:招收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祥寨小学、拉揽小学都江社区、坝街社区、打鱼社区、巫不社区、羊福社区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1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第五中学:招收猴场小学、行偿小学、丰乐社区、普安社区交梨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另外面向全县招收100名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高平凤凰实验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根据学生及家长个人的意愿,共招收800名(含本县户籍但在县外就读)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九阡中学:招收九阡镇辖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大河中学:招收大河社区合江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水龙中学:招收水龙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中和中学:招收中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三洞中学:招收三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塘州中学:招收塘州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廷牌中学:招收廷牌社区小学六年级毕业生,家住恒丰社区双龙湖村的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周覃中学:招收周覃社区、恒丰社区(双龙湖村以外)小学六年级毕业生。

六、小学招生入学

(一)县城区(即城关小学、鹏城希望学校、第三小学、第四小学、黄埔小学、大塘小学)小学招生入学分类及登记

1.入学条件及需提供的印证材料。

类别

入学登记条件

登记时需提供印证材料

备注

1.因公牺牲或伤残军人、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或伤残警察、烈士等优抚对象子女适龄儿童中找到或未确定法定监护人的流浪儿童、孤儿。

2.城区户籍且户籍和房产证地址一致人员适龄子女(户口迁入满一年<2024831日前>及以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至少一人实际居住城区且和适龄子女同属一个户口)城区户籍但户籍和房产证(含四老房产)地址不在同一片区人员适龄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3.现役军人、在职在编消防救援人员、公安系统人员子女、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对象、招引人才(含县人民医院<医共体>总院高层次与急需紧缺人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因当年工作岗位调动进入城区工作但尚未购买房产人员等对象子女。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学龄儿童父母(法定监护人)未有房产,一直与四老共同居住,适龄子女四老需在同一户口簿上。

3)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有效证明材料:现役军人证,军烈属证明,消防救援队伍人员证明;流浪儿童、孤儿相关有效证明材料;总部企业高管和核心技术人才”“招商引资招引人才对象相关证明材料。

4.由搬迁安置点社区提供入住安置点社区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5.救助机构、收养机构提供有关流浪儿童、孤儿证明材料。

四老指学龄儿童爷爷、奶奶、外公、外婆。

1.非城区户籍(含外省、本省外县户籍)但在城区购有住房且实际入住一年(即2024831日前)以上人员适龄子女(房产产权必须为适龄子女父母一方拥有,以房产地址为入学依据)

2.外来人员在县城区经商无房产,有工商营业执照(满六个月并一直处于正常营业状态)经商户子女。

3.在县内企业连续稳定就业1年以上并签订2年以上劳动合同人员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及复印件。

1)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2)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须提供购房合同及购房发票或房屋预告登记证、自建房审批手续等其他能够证明其房产的真实性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经商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原件及复印件。

4.用工企业开具相关证明并经县人社部门审核认可材料。


随迁子女区无房产的外来租房户(含工商营业执照个体、进城投靠亲戚或亲属户)子女(以实际居住地为入学依据)。如居住片区学校学位已满,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1.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父母、户主和适龄子女在同一户口簿上)。

2.房屋租赁合同。

3.居住证明(县外户籍需到公安局办理,县内户籍需到社区居委会办理)。


2.入学登记时间及要求。

学校根据划片招生范围严格按招生类别顺序进行登记,721日登记第一类别学生,722日登记第二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一类别学生,723日登记第三类学生与未按时进行登记的第二类别学生。当登记学生数量达到招生计划数后将不再登记下一种类别的学生各校所登记到某一种类别的学生如超过招生计划数,将对该类别参加登记的所有学生实行现场摇号,未摇中的适龄子女与未得到登记的下一种类别学生由县教育局根据城区学校学位空余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所有新生入学登记不能在两所及以上学校重复登记,如果出现未按要求重复登记造成学位重复的情况,将直接将该学生列入现场摇号处理。

3.调查初审。724日至25日,学校开展调查和初审,时间为2天。各校组织对已登记的适龄儿童进行初审,通过入户调查、到相关部门(单位)核查等形式,核实相关信息的真伪,并甄别入学新生实际居住地址所属片区等。对不符合招生条件的要及时通知家长(法定监护人),并及时做好政策宣传、解释说明及相关协调工作。

4.上报初审意见。728日,各校将调查初审结果填入《三都水族自治县2025年城区小学入学申请登记表》(见附件2)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5.教育局审核意见729日至81日,县教育局对各校上报的新生入学信息和相关材料以及入学资格进行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及统筹调剂安排的入学学生名单返还相应学校

6.86日,学校公布入学名单和发放入学通知

7.报名注册。91学生家长持入学通知书及相关证件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入学;920日前,各校完成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新生注册。

(二)各镇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招生入学

1.原社区小学实行划片就近入学,在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的组织领导下,招生区域由各社区中心小学合理划,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

2.各镇(原社区)小学及三合、凤羽街道辖区村校一年级新生入学实行先登记、后入学的原则。招生入学时间及流程参照县城区学校执行,由各中心小学统筹安排。

七、初中招生

  (一)初中招生实行小升初整班移交就读

各普通初中学校七年级招生工作严格实行整班移交就读,负责接收整班移交的初中学校,应采取上门服务的方式,按照规定时间主动到对口小学开展招生工作。整班移交时,各移交学校(社区以中心小学为单位)将《三都水族自治县小学毕业生花名册》(见附件4)纸质学籍档案于721日前移交给接收学校,并填写小升初整班移交交接表(见附件5)一式四份(移交学校、接收学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教育局各一份),并于730日前上报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县教育局教育科。

(二)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生流程

县鹏城希望学校、第三中学、第五中学、高平凤凰实验学校七年级面向全县招收小学毕业生,按照招生宣传招生预登记上报审核发放入学通知报名注册等流程组织招生。

1.开展招生宣传。716日前,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小学宣传本年度招收小学毕业生计划、条件、预登记时间等相关事宜。

2.招生预登记。721日至22日,各县城初中学校开展招生预登记,并对登记学生相关信息材料进行初审。

3.上报审核请各校于724日前将《2025年县城初中学校面向全县招收七年级学生登记表》(见附件3)上报县教育局教育科审核。730日前,县教育局将审核通过名单给各校。

4.发放入学通知86日前,各校完成面向全县招收小学毕业学生入学通知书发放工作。

5.报名注册。91日,学生持入学通知书、学生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到相应学校报名注册。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和谐稳定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教育满意度,是一项涉及面广社会各普遍关注的热点工作,关系到教育公平和社会稳定。各学校要高度重视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完善措施,落实责任,确保2025年招生入学工作平稳有序推进。各中小学校要成立招生入学工作领导小组,校长是招生入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严肃招生入学工作纪律,严格执行招生入学工作的相关政策规定,加大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力度和释疑工作,让家长明白就近入学有利于适龄儿童少年健康成长,避免盲目跟风择校,引导家长按照要求送其子女按时就近入学。各学校应按照有关政策及时解决招生入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设置招生咨询电话,制定应急预案,以确保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和谐稳定。

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履职

各镇街道、中小学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严格落实控辍保学双线管理和七长负责制,严格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特别要结合实际开展暑假大家访活动,抓好秋季开学初的控辍保学工作,抓实整班移交,确保一个都不能少。各学校对学区户籍内适龄儿童少年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要及时排查去向,对在片区以外就读的适龄儿童少年做好索要就读回执工作,对不依法送子女入学的家长(法定监护人),要及时上报县教育局和辖区政府办事处,并组织做好控辍保学工作。各学校要依法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送教上门或输送到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工作。

)加强质量保障,促进学校均衡发展

统筹做好城乡学校招生工作,努力稳定乡村学校生源,防止增加城区大班额问题。要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重点推进在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进一步加强校长和教师的交流,着力缩小城乡、校际教育质量差距。要关爱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学生,开展师生对口帮扶,寄宿制学校要优先安排住宿。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分班,建立和完善教育质量监控机制和评估体系,加强各学校的办学目标管理和教学质量考核,促进教育质量的不断提升和学校均衡发展。

)加强宣传保障,做到招生入学公平公开

1.通过三都电视台、三都教育微信公众号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做好招生工作宣传,让学生及家长了解我县招生工作流程及近年来各学校基础设施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争创办学特色以及实行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采取校长、教师交流等促进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发展的措施和情况,进一步提高学生家长对各学校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确保招生入学工作顺利完成。

2.招生入学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城区学校要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周密谋划,切实制定好本校2025年秋季招生入学方案及招生简章,于2025711日前报县教育局审核通过后方可向社会宣传并组织开展招生工作。

)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公平公正

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各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移交到其他学校的学生不得招收不是本区域范围内的学生。严禁提前组织招生,变相掐尖选拔生源。各学校不得以跨区域为名收取学生择校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期间一律不得收取报名费、资料费等任何费用,并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禁令纪律。严禁自行组织或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招生凡违反上述招生纪律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责任,并报纪检部门进行处置。违规招生工作举报电话:0854-3921437


                                          三都水族自治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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