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都县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服务企业清单(2022年)
一、支持企业开展职业培训,鼓励企业培养技能人才
(一)给予企业职工证书直补。企业通过主动培养或职工自主提升新取得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以上的职工按初级1000元、中级1500元、高级2000元标准给予证书直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不足36个月的,按上述标准60%给予证书直补。新取得贵州省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的,不限失业保险参保状态和参保时长,按技师三类工种4000元、二类工种5000元、一类工种6000元,高级技师三类工种6000元、二类工种7000元、三类工种8000元标准给予高技能人才证书直补。由职工本人或企业自取得证书之日起一年内向所在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领补贴,参保36个月以上的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或贵州社保APP在线申领。
(二)给予企业新型学徒制补贴。企业出资委托企业内部教育培训中心、定点培训机构、技工院校、职业院校按规定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养职工的,训前向人社部门申报开班,训后通过鉴定评价取得低、中、高级职业技能等级或职业资格的,按每人每年4000元至6000元标准给予企业补贴。
(三)鼓励企业开展短平快技能培训。属农业产业的企业(含合作社及扶贫车间)、县域内十大工业产业企业、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服务业创新十大工程企业,可自行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技能技术或技能单元理论及实操培训(包含正式职工、季节工、
计件工、临时用工等领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或有利益分红的社员),师资由企业自由聘用企业技术能手、培训讲师、行业专家、工匠大师、“土专家”“田教授”等担任,提前向人社部门备案申请,按培训合格人数给予企业每人每天60元培训补贴,每次累计不超过3天,每年不超过三次,企业无需开具培训补贴发票。
可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查询证书信息,网址:http://osta.mohrss.gov.cn。职业培训统一实行实名制管理,每人每年享受各类职业培训补贴不超过三次,同一人同一工种同一等级不重复享受。
办理途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3022021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以及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以及单位和个人应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险费。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就业困难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时年龄为准)。
办理途径:各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4811786
三、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补贴范围为基本养老费、基本医疗费、失业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单位缴纳部分(不包括高校毕业生个人应缴纳部分),补贴企业为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当月起的12个月。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4811786
四、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一次性补贴
小微企业、民营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每吸纳1名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800元的一次性补贴。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合作社式扶贫车间”,苗绣特色编织等“居家式扶贫车间”,建筑业小微作业企业等生产经营主体每吸纳1名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规定给予每人500元吸纳就业一次性补贴。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3028696
五、就业见习补贴
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范围为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至24岁失业青年。见习时间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见习期间,见习人员生活补助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最低工资标准的60%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保险费用从就业补助资金中按每人300元的标准进行补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按最低工资标准的80%进行补贴,对见习单位(基地)留用见习期满人员的按500元/人标准给予单位一次性补助。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3028277
六、跟踪服务补贴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公司、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对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协助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及以上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跟踪服务补贴。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3028696
七、就业帮扶车间吸纳就业补贴
县级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帮扶车间吸纳“三类人员”21人以上并实现稳定就业3个月及以上的,给予一次性5万元补助。省级每年认定一批对吸纳脱贫人口、农村低收入人口、易地搬迁人口就业数量多、成效好的就业帮扶基地和就业帮扶车间,按规定分别给予3万元和1万元一次性奖补;认定为省级就业帮扶示范基地的,给予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3028696
八、创业担保贷款
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员(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数量达到现有在职职工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创业担保贷款利息LPR-150BP以下部分,由借款企业承担,剩余部分财政给予贴息。
办理途径:县人社局
咨询电话:0854-4811786
三都县社会保险政策服务企业指南(2022年)
一、企业办理单位参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1.企业在注册地登记后30日内按属地原则申请办理;
2.在非注册地开展生产经营的企业,在生产经营地办理相关手续后,可在生产经营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工伤保险登记。
(二)办理流程
1.市场监管部门信息能共享数据至社保部门的流程:企业在属地市监部门注册登记→属地市监部门推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数据到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属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单位参保登记(备案);
2.社保经办机构无法通过数据交换平台获取新开办企业登记信息的流程:企业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注册登记→企业提供市监部门核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资料生成《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备案表》即时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二、小微企业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一)办理条件
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划分为小微企业的,未参加社会保险的初办小微企业可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
(二)办理流程
填报《贵州省申报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承诺书》→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资料生成《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备案表》即时办理参保登记。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三、企业办理单位注销登记
(一)办理条件
企业因注销、宣告破产、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解散、撤销、合并、分立、成建制转移等原因依法终止,无欠缴社会保险费且完成人员清理的,应自依法终止30 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二)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办理且符合注销条件的→社保经办机构接收市场监管部门推送的单位注销信息,同步完成社会保险注销登记;
2.窗口办理的,企业提供市场监管或税务部门注销、吊销通知或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等法律文书,提出注销社会保险登记的书面申请,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单位信息变更表》申请办理。→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根据资料生成即时办理单位注销登记。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四、办理员工参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1.在属地社会保险办理了单位参保登记的企业,用工30日内为其职工办理;
2.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炼、水泥生产或销售等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需进行入职健康体检,体检合格的方能参加工伤保险。
(二)办理流程
1.企业进入贵州政务服务网(https://zwfw.guizhou.gov.vn)的营商环境专栏企业开办专区“参保登记”功能模块,在录入新开办企业市场登记信息的同时,选择录入企业员工参保登记信息,完成员工参保登记;
2.企业也可进入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报系统(https://58.16.139.93:8443/portal_default/index.html)申报办理人员增加;
3.企业到企业登记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按规定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人员参保登记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即时办理员工参保登记。(从事煤矿、非煤矿山、化工、冶炼、水泥生产或销售等有职业病危害岗位人员还应提供社保工伤协议机构出具的60 日内职工体检报告→单位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体检表》→属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实数据后导入业务系统,一并审核资料后即时办理员工参保登记。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五、办理员工停保登记
(一)办理条件
当企业参保职工因工作调动、解除劳动关系、到达退休年龄、死亡、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等原因,导致人员状态发生变化的参保单位或个人,应于每月10日前申请办理人员参保缴费状态变更。
(二)办理流程
1.企业可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申请办理人员停保手续→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即时办理员工停保登记。
2.企业也可进入贵州省社会保险网上服务系统网报系统(https://58.16.139.93:8443/portal_default/index.html)申报办理人员减少→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资料即时办理员工停保登记。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六、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现行缴费比例
(一)办理条件
1.企业职工参加养老保险总缴费比例为24%(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6%,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失业保险继续执行阶段性降费率政策,总缴费率按1%执行(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0.7%,个人缴费比例为0.3%;
3.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按行业确定,由单位缴纳,个人不缴费,现行的一至八类工伤保险基准费率分别为0.4%、0.5%、0.9%、1.0%、1.1%、1.6%、2.2%、3.0%。
(二)办理流程
按照每年省厅公布政策执行。参保单位按月办理缴费申报→社保部门按执行政策标准核定→参保单位筹措资金到税务部门缴纳。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七、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现行缴费基数
(一)办理条件
参保单位月缴费基数为本单位参保职工的个人月缴费基数之和,参保单位按月缴纳社会保险费;参保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为参保单位以上年度职工本人月平均工资据实申报。
(二)办理流程
企业参保单位于每年1—2月申报当年缴费基数(网上办事大厅申报的上传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电子数据,在经办机构申报的,填报《贵州省社会保险参保人员信息变更表》、提供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电子盘及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章纸质版)→社保部门按执行政策标准核定→企业参保单位筹措资金到税务部门缴纳→收到税务缴费信息后社保部门进行实收分配。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八、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
(一)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费率浮动周期为两年,符合条件即可浮动。费率每次浮动以其所在行业基准费率为基础,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二)办理流程
省级社保局根据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费用支缴率统一进行浮动费率的计算和统一调整→属地社保经办机构在省新费率浮动时间执行后(新一轮浮动时间为2021年7月1日-2023年6月30日)企业后期缴费时按浮动费率核定工伤保险费率。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1250
九、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在参加失业保险期间,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发证时累计缴费36个月(含)以上。
(二)办理流程
企业职工应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通过电子社保卡或贵州社保APP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也可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或社保卡原件申请。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一)办理条件
参保企业上年度失业保险全年缴费,征信和环保合规,裁员率符合当年稳岗返还政策规定。
(二)办理流程
社保经办机构将稳岗返还数据通过网厅系统推送给符合条件的企业,企业在网厅系统企业端对返还数据进行核实确认即可。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一、遗属待遇
(一)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死者个人账户余额和遗属待遇(丧葬补助金、抚恤金)。
(二)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通知遗属人员向社保经办机构提供以下材料:遗属人员身份证件、参保人员死亡材料或《社会保险经办业务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承诺书》、死亡人员或遗属人员的银行账户信息。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8375
十二、失业保险金
(一)办理条件
解除劳动关系的城镇参保失业人员,累计缴费年限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可向最后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
(二)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办理停保手续,并告知职工本人是否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职工本人可通过电子社保卡或贵州社保APP 申请,也可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本人身份证、银行账户信息或社保卡原件申请。领取失业金期间,社保经办机构为其缴纳职工医保。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三、工伤医疗待遇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被认定为工伤的,所需费用符合条件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二)办理流程
工伤参保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后,参保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报送《贵州省工伤事故信息快报》,领取《贵州省工伤保险参保职工就医告知书》30日内向所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科申请工伤认定。参保人员凭《就医告知书》到协议医院办理工伤入院登记,发生的医疗费用在医院直接报销。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四、工亡待遇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因工死亡或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被认定为工亡的,其近亲属按规定可享受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丧葬补助金,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还可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
(二)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待认定为工伤后通知工亡职工近亲属提供以下材料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待遇1.《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2.申请人及供养亲属对象的身份证原件;3.《贵州省工伤保险待遇申领授权委托书》或《贵州省工伤保险工亡待遇申领授权委托书》;4.《贵州省工伤职工供养亲属资格认定申请表》。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五、工伤伤残待遇
(一)办理条件
职工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一至十级伤残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鉴定为五至十级伤残的,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还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鉴定为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办理流程
参保单位到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通知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职工根据鉴定的伤残等级对照办理条件提供《贵州省工伤待遇申请表》到社保经办机构申领相关伤残待遇。办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还需额外提供与参保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相关文书和《贵州省工伤伤残职工申领一次性医疗补助金承诺书》。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4810669
十六、企业职工正常退休
(一)办理条件
企业职工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
(二)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向参保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职工档案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或银行账户信息、《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单位)》和《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人员清单》。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3300
十七、企业职工提前退休
(一)办理条件
1.经全国特殊工种岗位人员信息库备案成功的企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从事工种符合《特殊工种实用名录》规定,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提前5 年退休: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
2.企业职工累计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5年,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提前退休。
(二)办理流程
参保企业向参保地人社局退休审批部门提交:职工档案原件、身份证复印件、社保卡信息;《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表(单位)》《贵州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退休(职)资格审核人员清单》;申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同时提供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公示,以及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个人申请;申报因病或非因工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退休(职)的,需同时提供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书原件。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政务服务中心综合窗口
咨询电话:0854-392330
三都县人社系统人才政策服务企业指南(2022年)
一、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
(一)政策内容:根据《关于做好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3〕325号)、关于做好全省2021年度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项评审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1〕120号)要求,专门面向我省民营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开展评审服务,评审对象为与我省民营经济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我省民营经济组织稳定就业并缴纳社保一年以上。获得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卡,或所在单位为我省各级各地引进时间不足一年的高新民营经济组织的高层次人才和紧缺急需人才,适当放宽时限要求。民营专项职称评审区别于其他各职称系列的社会化评审,评审结果在贵州省民营经济组织范围内使用。
(二)办理流程:县工商联为企业开通账号→人员线上申报(提供评审表、有关学历、培训、任职、业绩、学术成果等材料)→企业核实申报材料,提出推荐意见→县工商联审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进行政策性审查,并进行公示→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建评审委员会开展民营经济职称评审工作,对评审通过人员进行公示→下发任职资格文件→制发职称电子证书。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二、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
(一)政策内容:根据《关于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21〕114号),鼓励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业技能评价。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专业技术人才,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对贡献重大、业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可按照高技能人才直接认定的方法进行申报评价。支持高技能人才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翻译、出版、通信、计算机技术与软件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淡化学历要求、强化技能贡献、突出工作业绩,不将学历、论文、外语、计算机等作为高技能人才参加职称评审的限制性条件。符合职业技能评价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参加相应职业(工种)的职业技能评价。
(二)办理流程: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流程参照民营经济组织职称评审工作流程)→专业技术人才。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三、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申报
(一)政策内容:根据《关于印发<贵州省“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评审认定与跟踪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领发〔2018〕4号),省级“百人领军人才”“千人创新创业人才”每年度组织一次集中申报。“百千人才”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考核期满后一次性对第二年、第三年的履行合同情况、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取得业绩成果情况等进行考核,考核为“优秀”的分别给予200 万元、100 万元奖励。
(二)办理流程:个人申报(填写申报书,准备相关佐证材料并承诺)→单位推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提出建议人选→州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提出建议人选→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科技厅等有关部门组织评议、公示、审定→入选当年分别给予100万元、50万元奖励→考核为“优秀”的分别给予200万元、100万元奖励。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四、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申报
(一)政策内容: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国家级留学人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2〕19号),对2022年度高层次留学人才回国资助,对入选对象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推荐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二)办理流程:个人申报(申报材料包括申请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单位推荐(推荐材料包括申报函、申报人思想政治表现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核→向入选对象提供一次性资助金30万元(推荐单位应提供不低于1:1的配套资金)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五、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申报
(一)政策内容: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黔人社函〔2022〕40号),各类企业符合条件可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全省新获批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并向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资助。
(二)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查→对符合建站条件的单位注册备案→对全省新获批建站单位,省级财政一次性给予建站补助50万元并向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连续两年发放生活资助。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六、企业人才引进服务
(一)政策内容:每年4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我省将组织开展贵州人才博览会引才活动,根据每年《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类企业可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参加当年度的引才活动,通过人博会引才活动平台对外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参加线上线下引才活动;
(二)办理流程:企业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复印件和人才需求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为企业开通人博会官网账号→企业登录账号录入人才需求信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省人博会组委会办公室终审→贵州省人才博览会官网发布引才信息→人才通过人博会官网投送个人简历→企业阅看简历→与人才对接联系开展招聘→完成招聘流程。
办理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万户水寨C区22栋
咨询电话:0854-3926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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