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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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信息

单位名称:三都水族自治县公安局

主要负责人:宋剑涛

办公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文化路

办公电话:(0854)3921521(传真)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2:30-6: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三都水族自治县三合街道文化路

邮    编:558100

     

   二、内设机构

(一)执法勤务机构

1.指挥中心(加挂办公室牌子)

负责掌控全县公安工作情况;负责接报警和指挥处警工作;负责授权的警务指挥及协调工作;负责公安情报信息的收集、汇总和研判工作;负责调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文件工作,负责机要工作。指挥中心下设秘书股、指挥室、情报中心、机要科。

负责人:张仁可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指挥中心领导职数:设主任(副科长级) 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主任(正股级) 1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科长(主任)1名、指导员1名。

2.政治安全保卫大队

负责收集、掌握社会稳定、国内安全的情报信息和动态,研究拟订对策,排查、掌握、化解不安定因素;负责承办对危害社会稳定和国内安全案(事)件的侦查、控制、防范、处置工作;负责对民族、宗教、意识形态领域等方面维护国家安全的工作;负责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以及各种有害气功组织工作;负责对非政府组织进行调查等工作。国内安全保卫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案件侦查中队。

负责人:张巧东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1名(正股级)。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3.治安管理大队(加挂爆炸危险物品监管大队和生态环境安全保护大队的牌子)

负责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公共场所、特种行业的管理,承担群体性治安事件处置等工作;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要害部门的安全防范工作以及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指导派出所业务工作;负责指导拘留所业务工作;贯彻有关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拟定预防、打击犯罪工作措施:承担管辖全县生态环境保护(除森林公安管辖案件以外)的一般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的打击处理、指导协调工作;建立与相关部门的联动机制,组织生态环境保护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治安管理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治安管理中队、内部单位保卫中队、出入境管理中队。

负责人:段元涌

办公电话:0854-3927017

治安管理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2名。下设机构领导

职数设:行政审批服务科设科长1名,其他下设机构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4. 人口管理工作大队

负责全县户政管理、居民身份证管理、流动人口管理、居住证管理;负责管理人口信息维护工作;负责全县重点人口、高危人群、特殊人群的情报收集、研判、管控工作;负责指导全县公安派出所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县城乡社区警务工作,组织开展派出所等级评定;负责组织社区民警、户籍民警业务培训工作及考核工作。人口管理工作大队下设综合中队、户政管理中队、人口信息情报中队、流动人口管理中队、基层基础工作指导中队。

负责人:李贞波

办公电话:0854-3921469

人口管理工作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1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5.刑事侦查大队

负责刑事侦查,刑事科学技术工作;收集分析刑事犯罪、经济犯罪情报动态、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制定对策;协助处省、外地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指导看守所侦查工作。刑事侦查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技术中队、警犬管理中队、三合责任区刑侦中队、周覃责任区刑侦中队、都江责任区刑侦中队。

负责人:潘学辉

办公电话:0854-3925129

刑事侦查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2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6.经济侦查大队

负责掌握全县经济犯罪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的规律、特点和发展趋势,拟定预防和打击对策;负责公安机关管辖的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和上级交办的案件侦查工作。经济侦查大队下设综合中队和案件侦查中队。

负责人:王洪辉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经济侦察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1名(副科长级),副大队长1名(正股级)。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7.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加交通警察大队牌子和公路巡逻民警大队牌子)

负责维护道路的交通安全、交通秩序和治案秩序,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承担公路治安巡逻任务,承担道路交通安全保卫等任务;负责车辆安全检测、发证发牌和驾驶员管理。交通警察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交通事故处理中队、车辆管理中队、三合责任区交通警察中队、周覃责任区交通警察中队、都江责任区交通警察中队。

负责人:杨承官

办公电话:0854-3923291

交通警察大队领导职数:设局长(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政治委员(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局长(副大队长(正股级)2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8.禁毒大队(加挂县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办涉毒案件的侦破工作;参与对精麻药品的安全管理及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收集、分析涉毒案件的情报信息,研究毒品犯罪特点、规律,制定对策:负责指导戒毒所工作;承担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禁毒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案件侦查中队。

负责人:周子琨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禁毒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 1名(副科长级),副大队长(正股级)1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9.巡逻特警大队

负责接处警工作,预防处置群体性治安事件:负责车站、码头、广场、街道及校园周边等社会面的巡逻防控工作;负责突发事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重大治安案件和暴力恐怖案件等的处置工作。巡逻特警大队下设巡逻中队、巡逻中队、应急中队、便衣中队、特勤中队

负责人:王代吉

办公电话:0854-3921567

巡逻特警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2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10.反恐怖工作大队

负责反恐处突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分析、研究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提出反恐怖斗争的情报信息和形势分析报告等;根据反恐维稳形势,适时提出反恐怖斗争的建设和对策;组织开展反恐怖基础业务建设,检查落实防范恐怖袭击各项措施;负责对恐怖组织、案件的侦查、调查工作;承担县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完成州反恐怖工作支队和县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负责人:石娟娟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反恐怖工作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1名。

11.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加挂信息通信大队牌子)

负责实施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公共信息网络和互联网络的信息监控,掌握公共信息网络违法犯罪活动动态,指导查处违法犯罪案件,提供犯罪案件证据和案件协查工作;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场所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管理等工作;负责公安科技、通信等工作。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下设综合业务中队、案件侦查中队、互联网信息监控中心、信息通信中队。

负责人:龙治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1名,教导员1名(副科级),副大队长1名(正股级)。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主任)1名,指导员1名。

12.法制工作大队(加挂信访室牌子)

组织或者协助起草、审核、清理、汇编有关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备案审查;负责审核全局各类案件和行政执法事项,提出法律审核意见;负责组织全局执法民警的法律法规业务培训,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事)件,提供法律服务保障;负责对全局执法活动中存在的政策、法律问题,开展法制调研,为领导决策和执法工作服务;组织、指导内部执法监督工作;管理本单位执法基础台账、法律文书和执法档案;指导和办理听证、行政复议、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普法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活动;负责信访工作。法制工作大队内设综合业务中队、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管理中队、复议应诉中队。

负责人:莫光明

办公电话:0854-3921521

法制工作大队领导职数:设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级)1名,副大队长(正股级)1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中队长1名,指导员1名。


13.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加挂县森林公安局牌子)

制定全县森林公安基础设施、队伍和项目建设规划;贯彻制定党和国家有关林业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连查办破坏森林、林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案件,坚持平时打击和专项行动相结合,有效开展治安综合治理和林区禁毒工作,维护林区治安秩序稳定;承担掌握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草原、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和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指导、组织侦办全县有重大影响的犯罪案件等。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下设指挥中心、法制宣传科、刑侦治安队,拉揽林场派出所。

负责人:杨跃先

办公电话:0854-4811766

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领导职数:设局长(大队长(副科长级)1名、政治委员(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副局长(副大队长(正股级)2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均设科长(队长1名,拉揽林场派出所设所长(副科长级)1名、指导员(副科长级)1名

(二)综合管理机构设置

14.政工室(加挂警务督察大队牌子)

 负责全局组织人事、思想政治和队伍正规化建设;拟订全局人事、宣传、教育、培训等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机构编制、人事、工资和警衔、技术职称等工作。政工室下设人事、宣传、教育训练科、审计科、警务督察科、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科

负责人:蒙仁湖

办公电话:0854-3926585

政工室领导职数: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1名(副科长级),副主任(正股级) 1名。下设机构领导职数:设科长6名,指导员5名。

15.警务保障室

负责全局财务管理、计划编制及统计上报;负责全局装备、被装等物资管理和发放;负责全局国有资产、房产基建的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对全局公安业务经费管理和保障工作;负责其他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葛军

办公电话:0854-3925126

警务保障室领导职数:设主任(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 1名,副主任(正股级) 1名。

(三)监管场所设置

16.看守所

负责执行刑罚、依法对被羁押的在押人员实施武警警戒看守,以及教育管理、深挖犯罪等工作,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负责人:杨正光

办公电话:0854-3922756

看守所领导职数:设所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1名(副科长级),副所长2名(正股级)。

 17.拘留所

负责依法对被拘留人员的教育、管理等项工作。

    负责人:覃家领

    办公电话:0854-3921426

拘留所领导职数:设所长(副科长级1名),教导员(副科长级1名)1名。

(四)派出所机构设置

 公安派出所是县公安局的派出机构,负责本辖区内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等工作,侦办一般刑事案件,查处治安案件等工作。按照2014年乡镇行政区划调整,县公安局分别在6镇2街道设置公安派出所,被撤乡镇公安派出机构按规定设置。具体为:

 三合派出所(0854-3929110)  凤羽派出所(0854-3021110)

 大河派出所(0854-3882110)  普安派出所(0854-3986110)

 中和派出所(0854-3010110)  周覃派出所(0854-3080110)  

 九阡派出所(0854-3022110)都江派出所(0854-3982110)

 基层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共124名。

 机关党组织和非领导职务职数按有关规定设置。

(五)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1)人员编制

县公安机关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共242(含县公安交通管理局行政编制18、县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行政编制16名)。其中局机关编制118(含县公安交通管理局18、县食品药品生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16名),基层公安派出所政法专项编制124名。

 (2)机构规格及领导职数

 县公安局为正科级机构。领导职数:设局长(正科长级)1名,政委(正科长级)1名,副局长(副科长级)4名。设纪委书记(副科长级)1名。县公安局副局长和纪委书记高配为正科长级。

县公安局内设机构(指挥中心、政治安全保卫大队、治安管理大队、人口管理工作大队、刑事侦查大队、经济侦查大队、交通警察大队、禁毒大队、巡逻特警大队、反恐怖工作大队、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政工室、法制工作大队、警务保障室)和派出所、看守所、拘留所机构规格均为副科级,其下设的机构级别均为正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