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解读地址: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文件解读
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有关部门: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三都水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2月24日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1.5 事件分级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2.2 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
第三章 风险分析与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3.2 危害程度分析
第四章 监测预警
4.1 监测
4.2 预警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5.2 响应分级
5.3 响应措施
5.4 响应终止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 总结评估
6.2 善后处置
6.3 恢复重建
6.4 处置奖惩
6.5 事故调查
第七章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7.3 资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7.5 技术保障
7.6 医疗救援保障
7.7 应急电源保障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8.2 预案解释
8.3 预案实施
第一章 总 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对效率,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1.2 编制依据
依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黔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南州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三都水族自治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电力行业有关规程、标准。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三都水族自治县境内发生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电力安全事故和外力破坏等原因造成区域性电网、省级电网或城市电网大量减供负荷,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以及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和威胁的停电事件。
1.4 工作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属地为主、分工负责,保障民生、维护安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及其有关部门、电力企业、重要电力用户应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
1.5 事件分级
按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严重性和受影响程度,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按照从高到低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见附件1)。
第二章 组织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体系
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日常工作,县委宣传部、县供电局、县气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林业局、县应急管理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铁塔公司等单位按照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办公室统一部署,根据职责分工和应急响应级别,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1.县供电局:负责抢修本企业受损电网设施设备,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向重要用户和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为辖区居民基本的通信、应急照明、应急医疗等提供供电设施;第一时间将大面积停电事件情况告知受影响的地区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加强电力抢修救援队伍建设。
2.县气象局:根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需要,负责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3.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的规划和衔接工作;负责对大面积停电区域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开展监测预警并及时提请县人民政府或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处置工作,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和正常秩序;负责协调通信运营企业及时对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信息和停电等相关信息的播报。
4.县教育局:指导大面积停电地区根据情况做好职校、中小学校、幼儿园停止上课、集会等群体性活动。
5.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指导和协调等工作;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修期间成品油的供应保障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停电地区重要生活物资调运,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
6.县公安局: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关系国计民生、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重要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社会治安、交通秩序。
7.县民政局:负责指导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生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救助。
8.县财政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
9.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安排恢复电网正常运行所需建设项目用地,做好因地质灾害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预报和评估工作。
10.州生态环境局三都分局:负责做好因大面积停电引发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监测工作,协调做好控制、消除污染环境的应急处置工作。
11.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协调、维护和恢复大面积停电区域城市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12.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组织协调提供应急救援交通工具,疏导滞留旅客,保障应急抢险救援物资、必需生活用品等的运输畅通和安全;协调保障公共客运交通安全。
13.县水务局:负责协调、维护和恢复停电区域供水有关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负责提供水旱灾害的灾情、险情等有关信息;必要时,组织小型水电站提供应急电源。
14.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协调停电地区医疗机构备足和启动应急电源并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组织救治伤员。
15.县林业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信息,协调解决电力线路抢险中所需森林砍伐事宜。
16.县委宣传部:及时主动向社会发布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17.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急公益宣传及应急广播。
18.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与其他应急预案的统筹衔接;统一协调指挥应急专业队伍和应急装备统筹调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指导相关应急指挥平台建设;负责做好消防工作;负责协调有关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调查及总结评估工作。
19.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协调、维护和恢复停电区域燃气有关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20.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三都县民兵预备役部队、武警部队、消防救援队伍开展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抢险救援工作,协助公安部门维护社会秩序。
21.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通讯保障,建立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绿色通道,确保通讯网络畅通。
本预案未列出的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指令,按照本部门职责和事件处置需要,全力做好应急处置相关工作。
2.2 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成立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任命现场总指挥长。现场总指挥长负责应急处置的决策和协调工作,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设综合保障组、电力恢复组、安全维稳组、舆论宣传组、专家技术组等5个工作组,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分工如下:
1.综合保障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牵头,县委宣传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县供电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受灾情况进行核实,指导恢复电力抢修工作开展,落实人员、资金和物资;组织做好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及时救治、转移受伤人员和人民群众;及时组织调运重要生活必需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和市场供应;维护供水、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设施正常运行;维护基本交通运行;组织开展事件处置评估。
2.电力恢复组: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县林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气象局、县供电局、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县消防大队、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单位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组织电力抢修恢复工作,尽快恢复受影响区域供电;负责重要电力用户、重点区域的临时供电保障;协调民兵、武警、消防救援队伍等有关力量参与应对。
3.安全维稳组:由县公安局牵头,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县人武部、县武警中队,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组织警力维护社会稳定,防止不法分子借机寻衅滋事,加强受影响地区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传播谣言制造社会恐慌,以及趁机盗窃、抢劫、哄抢等违法犯罪行为;加强转移人员安置点、救灾物资存放点等重点地区治安管控;加强对重要生活必需品等商品的市场监管和调控,打击囤积居奇行为;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警戒;做好受影响人员与涉事单位和有关部门矛盾纠纷化解等工作,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消除不安定因素;实施交通管理,保证道路交通顺畅等。
4.舆论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公安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县电信公司、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铁塔公司,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应急救援信息等权威信息的统一发布,及时向社会报道应急处置工作进展情况,指导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工作,加强新闻宣传报道。收集分析舆情和社会公众动态,加强媒体、电信和互联网管理,正确引导舆论;及时澄清不实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5.专家技术组:由县供电局牵头,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县发展和改革局,电力抢险救援技术专家等参加。
主要职责:负责管理应急专家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技术研判,开展事态分析,为应急处置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决策咨询等。
第三章 风险分析与危害程度分析
3.1 风险分析
1.我县发生的地震、雨雪冰冻、洪涝、滑坡、泥石流等各类自然灾害,将可能造成电网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引发大面积停电。
2.违法违规施工、非法侵入、火灾爆炸、吊车碰线、电力设施被盗、暴恐袭击等外力破坏或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电网设施损毁、电力监控系统遭受网络攻击,均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因燃气等能源短缺造成发电企业的发电量出现大规模减少,可能引发大面积停电。
3.2 危害程度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会对国计民生造成巨大影响,可能导致交通与通信瘫痪,水、气、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公众生活和社会运转,甚至对国家安全造成重大威胁。
1.导致国家和我县重要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电力中断,影响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甚至造成重大国际影响。
2.导致我县交通系统瘫痪,城市交通监控系统、铁路调度系统、高速公路收费系统等无法正常运转。
3.导致我县政务、公网通信枢纽电力中断,大部分基站停电,大部分政务网络和公用通信网络中断。
4.大型商场、广场、影剧院、住宅小区、医院、学校等高密度人口聚集点的电力中断,容易引发群众恐慌,影响社会秩序。城市高层建筑电梯停止运行,大量被困人员等待救援。
5.长时间的停电易导致物资供应囤积居奇、供不应求,商场、超市可能发生抢购基本生活必需品的现象。冷库内存储的食物出现变质、腐烂等。
6.医院手术室、重要医疗仪器停止作业,需冷藏药品无法储藏,医院结算与医保系统无法正常使用,进而引发就医秩序混乱。
7.公安、消防等公共安全保障机构电力中断,指挥、调度受到严重影响,容易导致社会恐慌。
第四章 监测预警
4.1 监测
县供电局负责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电力供需平衡、相关电厂运行以及发电燃料供应情况的监测。县供电局与气象、水务、公安、交通、国土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汇总、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提出相应预警建议并报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4.2 预 警
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工作,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预警制度。
4.2.1 预警分级
根据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大面积停电事件级别由低到高依次为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对应应急预警依次为四级、三级、二级和一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标识。
4.2.2 预警信息发布
1.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研判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第一时间向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和县级人民政府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内容包括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和发布范围等,并通报相关电网、发电企业和可能波及的重要电力用户。
2.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电力企业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后,经综合分析研判,确定预警级别。
蓝色预警(四级)、黄色预警(三级)、由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向县人民政府提出预警建议,经县领导批准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或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负责发布和解除,并由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通知有关单位。
3.预警信息发布内容包括:起始时间、事件类别、预警级别及符号、可能影响范围、预防措施、发布范围和发布机关等。
4.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特定区域应急短信、警报器、宣传车或组织人员逐户通知等方式进行,对老幼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4.2.3 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相关单位视情况采取下列措施:
1.蓝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下,采取以下措施:
第一是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分析研判,及时收集信息并进行分析评估,预测事件发生可能性的大小、影响范围和强度,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发生。
第二是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进入待命状态,并调集应急所需物资和设备,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三是根据电力公司的需要,相关属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是停电可能涉及的重要电力用户要启动本单位的停电预案,做好自救互救准备工作。根据需要,接受业务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2.黄色预警响应
在蓝色预警响应的基础上,采取下列措施:
第一是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组织各单位做好各项抢险准备工作,采取有序用电等有效措施预防突发事件发生。通知可能受到供电影响的用户做好采取应急措施准备。对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线路加强巡查,调集应急装备物资,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抢修救援人员在固定地点待命,确保能够及时开展应急处置。
第二是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有关情况。
第三是现场大面积停电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密切关注电力发展态势,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各成员单位实行领导带班。有关部门、专业机构、监测网点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加强监测预警、预报工作,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四是县委宣传部加强宣传,号召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广大市民节约用电。加强相关舆情监控,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橙色预警响应
因目前三都电网最大负荷达不到发生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标准,当省应急指挥部指挥长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时,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4.红色预警响应
因目前三都电网最大负荷达不到发生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标准,当省人民政府启动I级应急响应时,县人民政府根据省、州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4.2.4 预警调整与解除
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可依据事态进展和专家顾问组提出的预警建议,按照预警发布权限及时调整预警级别,并将调整结果及时通报各成员单位。
根据事态发展,经判断不可能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或者大面积停电风险已经消除时,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发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第五章 应急响应
5.1 信息报告
1.获悉电力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任何单位、组织,应立即向所在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2.电力突发事件发生后,县供电局组织人员核实、研判、会商是否构成大面积停电事件。同时,受影响的重要电力用户应将影响情况告知县供电局。如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县供电局立即向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县人民政府报告。
如未达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但对社会构成较大影响,县供电局应立即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报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事发时间、停电范围、减供负荷、事件级别、先期处置情况、事态发展趋势等。
3.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接大面积停电事件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组织专家会同电力企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性质、类别、事件等级进行研判。
当初判为一般或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县人民政府报告,并同时通知各成员单位。
4.针对其他电力突发事件,由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
5.发生在特殊时期、重点地区的停电事件不受分级条件限制,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力企业等相关单位应立即报告县人民政府。
5.2 响应分级
根据突发停电事件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将响应级别由低到高依次分为Ⅳ级、Ⅲ级、Ⅱ级和Ⅰ级,分别应对发生一般、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和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因目前三都电网最大负荷达不到发生重大和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的标准,仅设定了Ⅳ级、Ⅲ级2个等级。
5.2.1 Ⅳ级应急响应
1.初判发生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时,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电力企业要立即进行先期处置并报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和县人民政府,经县领导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Ⅳ级应急响应并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开展相应的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3.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5.2.2 Ⅲ级应急响应
1.初判发生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时,经县领导同意后由县级人民政府宣布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2.在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各单位按照本预案的职责分工,开展相应的停电应急处置工作。
3.县应急救援总指挥部组织相关单位赶赴事故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的协调与处置工作。
5.3 响应措施
大面积停电事件发生后,相关电力企业和重要用户要立即实施先期处置,全力控制事件发展态势,减少损失。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
1.抢修电网并恢复运行。供电企业要合理安排电网运行方式,控制停电范围;尽快恢复重要输变电设备、电力主干线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重要电力用户、重要场馆的电力供应;迅速组织力量抢修受损电网设施设备,根据应急指挥机构要求,向重要电力用户及重要设施提供必要的电力支援。发电企业保证设备安全,抢修受损设备,做好发电机组并网运行准备,按照电力调度指令运行。
2.防范次生衍生事故。重要电力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自备应急电源,加强重大危险源、重要目标、重大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与监测预警,及时采取防范措施,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故。
3.保障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居民用水需求,组织生活用品的应急生产、调配和运输,保障停电期间居民基本生活。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涉及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安全保卫工作,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对停电区域内繁华街区、居民区、大型商场、学校、医院、金融机构、车站及其他重要生产经营场所等重点地区、重点部位、人员密集场所的治安巡逻,及时疏散人员,解救被困人员,防范治安事件发生。加强交通疏导,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协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经营。严厉打击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各种违法行为。
5.加强信息发布。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客观统一的原则,加强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主动向社会发布停电相关信息和应对工作情况,提示相关注意事项和安保措施。加强舆情收集分析,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澄清不实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稳定公众情绪。
6.开展事态评估。及时组织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范围、影响程度、发展趋势及恢复进度进行评估,为下一步做好应对工作提供依据。
5.4 响应终止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由启动响应的县人民政府终止应急响应:
1.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电网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减供负荷恢复80%以上,受停电影响的重点区域负荷恢复90%以上,重要用户恢复供电;
3.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隐患基本消除;
4.大面积停电事件造成的重特大次生衍生事故基本处置完成。
第六章 后期处置
6.1 总结评估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相关单位要及时组织对事件处置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分析查找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形成处置评估报告。鼓励开展第三方评估。
6.2 善后处置
应急响应结束后,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组织制订善后工作方案,停电涉及的事发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做好善后处置工作,相关保险机构要及时开展相关理赔工作,最大限度降低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影响。
6.3 恢复重建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响应终止后,需对电网网架结构和设备设施进行修复或重建的,由县供电局或事发地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组织编制恢复重建规划。相关电力企业和受影响区域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应当根据规划做好受损电力系统恢复重建工作。
6.4 处置奖惩
对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处置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根据相关规定给予表彰或奖励。对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有关责任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5事故调查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县级电力运行主管部门应牵头和配合上级相关部门做好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级别大面积停电事件组织调查;调查处理内容包括查明事件原因、性质、影响范围、经济损失等情况,提出防范、整改的措施和建议,并及时将调查报告报县人民政府。
第七章 应急保障
7.1 队伍保障
县供电局应建立健全电力抢修应急专业队伍,加强设备维护和应急抢修技能方面的培训,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队伍的培训和演练,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县人武部、武警中队、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做好应急力量支援保障。
7.2 装备物资保障
县供电局应储备必要的专业应急装备及物资,建立和完善相应保障体系。县人民政府要加强应急救援装备物资及生产生活物资的紧急生产、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工作,保障支援大面积停电事件应对工作需要,鼓励和支持社会储备。
7.3 资金保障
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和县人民政府以及各相关电力企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大面积停电事件处置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
7.4 通信、交通与运输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通信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通信保障体系,满足应急处置通信联络和信息传递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要健全紧急运输保障体系,保障应急响应所需人员、物资装备、器材等的运输安全畅通;公安部门要加强交通应急管理,保障应急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7.5 技术保障
全面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电力企业应认真分析和研究电网大面积停电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和损失,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学习其他地区先进经验,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6 医疗救援保障
县人民政府及医疗卫生主管部门充分利用和整合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健全应急联动工作机制,建立专业化的卫生应急队伍,完善医疗卫生应急组织管理,保障应急救援需要。
7.7 应急电源保障
提高电力系统快速恢复能力,加强电网“黑启动”能力建设。县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和电力企业应充分考虑电源规划布局,保障各重要区域“黑启动”电源。电力企业应配备适量的应急发电装备,必要时提供应急电源支援。重要电力用户应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要求配置应急电源,并加强维护和管理,确保应急状态下能够投入运行。
第八章 附 则
8.1 预案管理
8.1.1 本预案实施后,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组织评估和修订。
8.1.2 各电力企业要按照本预案要求,编制并完善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报县工信局备案。
8.2 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商务局)负责解释。
8.3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件: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附 件
三都水族自治县大面积停电事件分级标准
一、特别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按照电力生产安全事故等级划分标准,三都电网不涉及特别重大、重大大面积停电事件等级。
二、较大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都电网减供负荷60%以上,或7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三、一般大面积停电事件
三都电网减供负荷40%以上,50%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备注: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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